科研政策
当前位置: 学院首页 >> 科学研究 >> 科研政策 >> 正文

二级学院(部、中心)举办“习得学术论坛”流程

(阅读次数: 发布时间:2014年11月20日

 

 
说明:
1、论坛需本着加强学术交流、开阔学术视野、提升科研水平、促进产学研用结合,浓厚学术氛围和带动学术研究的宗旨,在保证论坛届制化和常态化的前提下,切实提高论坛水平和层次。
2、讲座费由科技处和各单位共同承担,科技处最高承担1000/场。
3、 材料报送邮箱zustkjc@126.com联系人:茹潇潇, 电话:85070185
 

上一条:浙江科技学院关于印发科研经费管理办法的通知

下一条:浙江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做好我省科技报告制度建设有关事项的通知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