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部、中心)、部门、项目负责人:
为进一步规范科研经费支付管理工作,根据学校财务管理相关规定,校计财处、科研处对原《纵向科研项目经费用款计划申请表》及《纵向科研项目经费用款计划调整表》进行了修订。新表将科研项目支出预算科目与财政预算支出节级科目进行了关联对应,将解决原科研用款计划编制与财务实际报销不统一的问题,提高经费预算和使用的正确性及规范性。新表于2014年10月1日起正式启用,原《纵向科研项目经费用款计划申请表》(2009年12月2日)以及《纵向科研项目经费用款计划调整申请表》(2013年10月15日)同时废除。
计财处、科研处
2014-9-2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