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遴选援外教师后备人才的通知
为配合国家整体援外战略,储备优秀援外教师人才,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遴选教育部援外教师后备人才的通知》(浙教电传〔2009〕157号)精神,现请各单位、各部门做好遴选援外教师后备人才工作,具体条件及待遇通知如下:
一、年龄50岁以内,男女不限,身体健康,无不良嗜好;
二、具有讲师以上职称(含讲师),能熟练使用英语授课;
三、专业要求:计算机、物理、化学、生物、农业、医学等理工类专业;
四、工作任期一般为两年;
五、待遇:按《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印发〈国家公派出国教师生活待遇管理规定〉的通知》(教财〔2005〕16号)执行(见附件1);
六、报名教师在五年内需随时赴非洲大学承担援外教学任务。
请各单位、各部门高度重视该项工作,符合条件的教师填写《教育部援外教师登记表(见附件2)1份,经所在单位、部门审核签署意见。于2009年9月30日前报送人事处。电子表格发送邮箱:zhuxia76@126.com。
联系人:祝霞,电话:0571-85070152。
附件:1、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印发《国家公派出国教师生活待遇管理规定》的通知
2、教育部援外教师登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