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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全国教育科学“十一五”规划2010年度研究课题的通知

(阅读次数: 发布时间:2010年02月28日
各二级学院(部、中心):

根据教育部(教办厅函[2010]14号)和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的通知精神,为认真做好我省2010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和教育部各类课题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课题类别

(一)国家社会科学基金教育学重点课题;

(二)国家社会科学基金教育学一般课题;

(三)国家社会科学基金教育学青年基金课题;

(四)教育部重点课题;

(五)教育部青年专项课题。

以上课题均有不同额度的经费资助,申报者要根据研究工作的实际需要,参考资助标准,提出拟申请的资助额度,并按照《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经费管理办法》进行合理的经费预算。

二、申报时间和要求

(一)各申报人务必按全国教育科学“十一五”规划2010年度课题申报等相关要求,填写《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请●评审书》一式2份(其中1份原件、1份复印件),《课题设计论证》活页每份单独装订一式7份,重点投标课题不需《课题设计论证》活页。《申请●评审书》和《课题设计论证》活页要求一律用计算机填写,统一用A3纸双面印制,中缝装订成册。于2010316日前以学院(部、中心)为单位集中报送发展规划处(行政楼303室,电话:85070124,并将申报课题目录和配套《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请●评审书》电子版发送至fgc@zust.edu.cn邮箱。逾期不予受理。

(二)申报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和教育部各类课题质量要求较高,希各申报单位严格把关,推选有价值、需深化研究的精品课题。本次将不进行限额申报,但申请人要符合《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管理办法》中有关申请人资格和条件,要求具备教育科学课题研究经验,即申请国家重点课题申报者要求具备主持省部级相关教育科研课题的经验和有相应的研究成果,申请教育部各类课题要求有主持并完成浙江省教育科学规划以上课题研究经历(申报时请随附相关课题结题证书复印件1份),我办将组织有关人员进行申报资格审查。

三、其它

(一)《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全国教育科学“十一五”规划2010年度课题组织申报工作的通知》、《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请●评审书》及《课题指南》等请查询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网站(网址:http://www.onsgep.moe.edu.cn)和浙江省教育科学研究院(网址:www.zjedusri.com.cn)下载。

(二)受理申报期间如需了解、咨询有关情况,请与我处联系:行政楼303室,电话:85070124;或者与省教科规划办联系,邮编:310012,地址:杭州市文三路140号,联系人:老师,电话: 88846782

 

 

 

                                  发展规划处

     00年二月二十七日

 

 

全国教育科学十一五规划2010年度课题申报材料.r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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