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通知
当前位置: 学院首页 >> 学院概况 >> 学院通知 >> 正文

关于编报2010年度政府采购预算的通知

(阅读次数: 发布时间:2009年12月03日
 
关于编报2010年度政府采购预算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部、中心)、机关各部门、直属单位: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政府采购管理办法,加强学校政府采购工作的规范化管理,确保学校2010年度各项政府采购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省财政厅2010年政府采购预算编报工作的要求以及《浙江科技学院关于进一步规范物资采购工作的若干意见》(浙科院办发〔2008〕1号)、《浙江科技学院物资采购工作规程》(浙科院办发〔2008〕9号)等文件规定,现就学校2010年度政府采购预算编报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政府采购预算编报依据
1.根据工作范围和管理职责,为保证学校教学、科研、管理、服务等工作的正常开展所必需采购的货物、工程和服务。
2.根据学校核定(批准)的2010年度学校各二级学院(部、中心)、机关各部门、直属单位(以下简称各部门(单位))的各项目经费预算,编报政府采购预算,不得超经费预算编报政府采购预算。
3.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公布2009年度浙江省集中采购统一目录和省级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的通知》(浙政办发〔2008〕67号,见附件一)规定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编报政府采购预算。
二、政府采购预算编报范围
除具有独立法人单位使用自有经费采购的货物、工程和服务以外,各部门(单位)2010年度需要使用财政性资金购置的货物、工程和服务,必须进行2010年度政府采购预算申报。具体编报内容及要求参照附件一。
三、政府采购预算编报分类
1.各类实验室建设项目
各类实验室建设项目是指已列入学校2010年经费预算的校级实验室建设项目、省级实验室建设专项以及其他实验室建设项目,由设备处根据已批准的实验室建设实施方案,一次性整体提出实验室货物、工程和服务的政府采购预算。
2.各类专项业务项目
各类专项业务项目是指已列入学校2010年经费预算的网络、安防、交通工具维护保障、校庆、学生活动、物业管理、工程修缮、装饰、会议等涉及到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由相关管理、使用部门(单位)负责,根据学校已批准的年度经费预算或省财政专项经费等预算,一次性整体提出政府采购预算。
3.各类日常采购经费项目
各类日常采购经费项目是指使用已列入学校2010年经费预算,且由学校划拨到各部门(单位)管理、使用的各项目经费,购置用于日常教学、科研、管理、服务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由各项目经费管理、使用部门(单位)负责,一次性整体提出政府采购预算。
四、政府采购预算编报程序
2010年度政府采购预算编报工作将在“实验室与设备综合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系统,使用说明见附件二)上操作,具体编报按以下程序进行:
1.各部门(单位)货物使用(管理)人在“系统”上根据要求进行政府采购预算申报,经部门论证、审核同意后,由部门(单位)采购工作联系人(负责人)于12月6日前提交。“系统”按经费分管部门(单位)进行汇总,生成“浙江科技政府采购预算申报汇总表”。
2. “浙江科技政府采购预算申报汇总表”经经费分管部门(单位)在“系统”上审核同意后,于12月7日上午12时前提交。设备处汇总、审核,并编制学校2010年度“政府采购预算草案” ,报计财处审定。
3.根据学校核准的2010年经费预算,需要调整政府采购预算的,由经费分管部门(单位)商使用(管理)部门(单位),在“系统”上调整“浙江科技政府采购预算申报汇总表”。设备处汇总、审核,最后编制学校2010年度“政府采购预算” ,报计财处。
4.设备处将省教育厅、财政厅批复的学校2010年度“政府采购预算”送达各相关部门(单位)。
五、政府采购预算编报要求
1.增强政府采购预算申报意识,加强采购工作的计划性,适应省财政厅、教育厅政府采购工作管理办法,转变过去想买什么,就买什么;想什么时候买,就什么时候买;想怎么买,就怎么买的采购观念,按要求提前做好政府采购预算编报工作。
2.各部门(单位)应根据学校教学、科研、管理、服务等工作的需要,认真、全面地进行2010年度政府采购预算编报,做到不漏报、不虚报。因部门(单位)漏报、虚报政府采购预算影响采购而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使用(管理)责任人和责任部门(单位)负责。
3.自2008年起,省财政厅、教育厅进一步加强了对政府采购预算申报、政府采购预算执行申报等政府采购工作的管理,对没有政府采购预算的采购项目将不予采购,已采购的将不予报销。2010年学校严格按经批准的“政府采购预算”组织采购工作,特殊情况,每半年补报、追加政府采购预算一次。
4. 为保证政府采购预算编报工作和执行工作的顺利进行,设备处将组织各部门(单位)采购工作联系人(负责人)进行培训(另行通知),学习政府采购工作的政策、程序和要求,解释学校采购管理办法和各种工作图表,介绍利用“系统”编报政府采购预算的操作程序等。
六、采购预算编报咨询
在编报2010年度政府采购预算的过程中如有疑问,可向设备处以下工作人员咨询:
贾激雷,85070187;厉珍珍/马晓峰,电话: 85070190;徐茹,电话:85070189。
 
附件一:《 2009年度浙江省集中采购统一目录和省级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浙江政府采购网站下载,网址:http://www.zjzfcg.gov.cn/new/;或设备处网站下载)
附件二:“2010年度政府采购预算网上申报使用说明”(在ftp://172.12.11.2“实验室与设备综合管理系统”文件夹中下载)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2009年12月3日

上一条:关于2010年节假日教学安排的通知

下一条:省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办公室主任鲁文革专题调研会的通知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