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科技学院特殊党费交纳情况汇总.rar
各党总(直)支:
根据浙江省委教育工委有关通知要求,现将中组部下发的《关于做好部分党员交纳“特殊党费”用于支援抗震救灾工作的通知》(组电明字[2008]24号)转发给你们,。
附件:
1、中共浙江省委教育工委办公室转发中组部关于做好部分党员交纳“特殊党费”用于支援抗震救灾工作的通知
2、关于做好部分党员交纳“特殊党费”用于支援抗震救灾工作的通知(组电明字[2008]24号)
二〇〇八年五月二十三日
中共浙江省委教育工委办公室
转发中组部关于做好部分党员交纳
“特殊党费”用于支援抗震救灾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高校党委:
日前中共中央组织部下发了《关于做好部分党员交纳“特殊党费”用于支援抗震救灾工作的通知》(组电明字〔2008〕24号)。现转发给你们,请各高校尽快将通知精神传达到基层党组织。党员交纳特殊党费后,高校要立即转交。一次交纳1000元以上的,由所在学校党委代收后直接交中央组织部代转,中央组织部给本人出具收据;一次交纳500至1000元的,由所在学校党委代收后直接交省委组织部代转,省委组织部给本人出具收据;一次交纳500元以下的,由所在学校党委统一汇总后交省委教育工委代转,由省委教育工委给本人出具收据。凡交纳500元以上特殊党费党员的有关情况(包括姓名、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等基本情况)和交纳金额,请书面报送省委组织部,同时抄报我委组织处。各高校对交纳“特殊党费”的党员要给予充分表扬和肯定。
中央组织部、省委组织部和省委教育工委代收党员交纳用于抗震救灾“特殊党费”的专用账户和联系电话为:
中央组织部党费账户户名:中共中央组织部,账号:0200003309089057668,开户行:工行北京长安支行(组电明字〔2008〕24号通知中的党费账号以此为准)。联系电话:010-58586789、58588892,传真电话:010-58586892。
省委组织部党费账户户名:中共浙江省委组织部党费,账号:1202020709014424016,开户行:杭州市工商银行解放路支行。联系电话:0571- 87052344(省委组织部组织处),传真电话:0571-87057885。
省委教育工委党费账户户名:中共浙江省委教育工作委员会党费专户,账号:33001616135050016133,开户行:建行杭州市宝石支行。联系电话:0571-88008961(省委教育工委组织处),传真电话:0571-88008962。
二○○八年五月二十日
抄送:省委组织部。
中共中央组织部明传电报
组电明字[2008]24号
关于做好部分党员交纳“特殊党费”
用于支援抗震救灾工作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组织部,各副省级城市党委组织部,中央和国家机关各部委、各人民团体组织人事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党委组织部,中央各金融机构党委组织部,部分国有重要骨干企业党组(党委)、部分高等学校党委,解放军总政治部组织部:
四川汶川发生特大地震灾害后,全国广大党员心系灾区,发扬“一方有难、八方支援”的精神,纷纷为受灾地区捐款、捐物。近日,一些地方和基层党组织反映,部分党员希望通过交纳大额党费的形式捐款,请中央组织部转交地震灾区,用于抗震救灾。根据中央领导同志的指示精神,我部决定,尊重和鼓励党员通过党组织表达支援灾区的心愿,接受党员以党费捐款,作为“特殊党费”转送地震灾区,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鉴于抗震救灾工作时间极为紧迫,根据党费工作有关规定,党员自愿一次交纳1000元以上党费用于支援抗震救灾工作的,地方的可由县级以上党委组织部代收后直接交中央组织部代转;在京机关单位、中管企业的,可由所在基层党委代收后,通过中央直属机关工委、中央国家机关工委、国务院国资委党委组织部交中央组织部,也可由所在单位党委代收后直接交中央政治部代转。
2、交纳用于抗震救灾的“特殊党费”,可通过银行汇至中央组织部党费专用帐户,也可直接送中央组织部。中央组织部党费帐户户名:中共中央组织部,账号:89057668,开户行:工行北京长按支行。同时注明党员姓名、工作单位、联系方式等基本情况、中央中组部收到款项后即向本人出具“中共中央组织部”《党费收据》,交由有关党组织转本人。
3、党员自愿一次交纳1000元以下“特殊党费”用于抗震救灾工作的,请各地各部门党委组织部根据实际情况办理。
请将本通知精神传达到基层党组祝,公开发布。
联系电话:010-58586789,58588892
传真电话:010-58586892
中央组织部办公厅
2008年5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