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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教务处“关于学院路校区学生搬迁期间课程调整安排的通知”

(阅读次数: 发布时间:2008年03月19日
浙江科技学院教务处
关于学院路校区学生搬迁期间课程调整安排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部)、各有关教学单位:
根据学校安排学院路校区学生将于3月23日~3月26日搬迁至小和山校区,搬迁期间将影响到正常的课程教学,为尽量保证教学秩序的正常,同时也确保搬迁的正常进行,现对搬迁期间学院路校区的学生课程调整安排通知如下:
第一类:统一安排
根据学校搬迁时间表确定的搬迁学生的课程安排,各学院统一按照下述的原则安排搬迁学生的课程学习。
1、每个学生搬迁及整理时间为一天;
2、当天有搬迁任务的学生涉及到的课程停上,由任课教师与学生商量安排合适的时间补上;
3、按计划已经搬迁至小和山校区的学生,在搬迁的第二天起,按照新课表在小和山校区上课;
4、按计划没有搬迁的学生,按照原定课表继续在学院路校区上课;
5、在统一安排中涉及到的课程停课,由学生所在学院提出停课清单,院长签字加盖学院公章,同时报相关开课学院及教务处备案。学生所在学院负责将停课情况通知到所有学生,相关开课学院负责将停课情况通知到每一位任课教师。
第二类 特殊情况安排
搬迁过程中,存在下列影响教学的特殊情况,提出解决方案如下:
ü        情况一:在搬迁的过程中,由于某些老师,尤其是公共课教师,一个单位时间内要给两个以上学院的学生上课,而这两个学院的搬迁时间不一致,老师来不及往返两个校区。
解决方案:建议这样的课程由任课教师确定上课校区(原则上以学生多的校区)。另一个校区的课程由所在学院安排其他老师代课,如果实在找不到代课老师,则该课程停上,由任课教师与学生商量,安排在合适的时间补上。
ü        情况二:部分跨学院合班上课的学生的搬迁时间不一致,导致同一个教学班中,一部分学生在学院路,一部分学生在小和山。
解决方案:建议这样的课程停上,待该教学班所有学生全部搬完再继续上课,所停课程由任课教师与学生商量,安排在合适的时间补上。
对于上述特殊情况的停课,由任课教师提出停课申请,由开课部门汇总后,院长签字加盖学院公章,同时报相关学生所在学院及教务处备案。学生所在学院负责将停课情况通知到所有学生。
关于停课后的补课
以上两类情况所停课程,在学院路校区搬迁至小和山校区后,由任课教师与学生协商补课时间,由开课学院汇总后,院长签字加盖学院公章,同时报相关学生所在学院及教务处备案。学生所在学院负责将补课情况通知到所有学生。
其他事宜
此次搬迁对教室资源的利用也有相当冲击,搬迁过程中将遇到原有的多媒体教室及语音室等设备已搬迁或未搬迁到位,因此,请下个周需要用多媒体教室上课的老师同时做好板书上课的准备,如遇到多媒体设备尚未安装就绪的,请用板书上课。
本次搬迁后,学生上课时间不变,但上课地点变动较大,请通知相关教师与学生务必仔细阅读新课表。
 
附件:学校搬迁时间表(见教务处下载专区)
教务处
2008-3-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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