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部)、机关各部门、直属单位:
经学校研究决定,2008年5月4日(“五四”青年节)下午学校停课半天,由校团委统一安排团组织生活,开展纪念活动;当日上午学生照常上课。请各学院、部门(单位)做好相关工作的调整和安排,保证学校各项工作的正常开展。
党委办公室、校长办公室 二○○八年四月二十九日
上一条:转发教务处“关于“五四”青年节教学安排的通知”
下一条:转发高等教育发展研究室“关于申报全国教育科研“十一五”规划2008年度课题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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