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气学院在校学生、电气学院学生会: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导和激励科院学子在实现中国梦、大学梦的生动实践中成长成才,切实加强我校学风建设,校团委、学生会特举办浙江科技学院2016年大学生年度人物评选活动,通过从同学中推举先进典型,表彰在各方面中追求卓越、砥砺奉献的青年。
一、活动目的
1、通过典型宣传教育,发挥典型人物的牵动和示范作用,和学校原有“学长计划”、学风建设相结合,在全校学生范围内掀起争先创优的良好氛围。
2、充分发挥各级学生会组织“自我服务、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职能,由点到面地促进优良学风、校风的形成。
3、为我校大学生群体开辟一个彰显独特个性和能力本位的人物评比舞台,展现大学生青春正能量。
二、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共青团浙江科技学院委员会、浙江科技学院学生会
协办单位:各团工委、分团委,各级学生会
支持单位:党委宣传部、学工部、教务处、人事处、校新闻中心、校报、校电视台、和山心传媒
三、评审委员会
总顾问:赵东福 (校党委副书记)
顾 问:胡余波(校宣传部部长)、杨志祥(学工部部长、学生处处长)、罗朝盛 (教务处处长)、各二级学院分管学生工作领导
主 任:李 俊(校团委副书记)
副主任:蔡晓雨(校团委副书记)、蔡泽昊(校学生会主席)
委 员:校团委委员、学生委员会委员、校学生会主席团成员、校级学生组织负责人
四、评选名额
2016年“大学生年度人物”10名,提名奖5名。
五、评选对象及条件
1、评选对象为浙江科技学院大二及以上全日制本科生、研究生和团队。
2、推选人物须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① 具有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
② 追求知识,热爱科学,善于创造、勤于学习、甘于奉献。
③ 具有极强的社会责任感和使命感,关注学校,心系社会。
④ 优良的道德素质和个人品质,明礼诚信、团结友善。
⑤ 积极参加社会实践、科技创新及其它有益活动,有较强的解决问题能力和开拓创新力。
⑥ 有坚定的理想信念,富有激情,敢于挑战,志存高远。
⑦ 学业成绩良好,在某一方面有突出贡献。
六、评选方法
年度人物分为勤学致知类、创新创业类、公益奉献类、笃实励志类、青春活力类等类别。通过各二级学院和校级学生组织推荐,经各分团委、团工委和校团委审核,在线上线下两个平台向全校投票和评审委员会委员民主投票,最终评选出2016年“大学生年度人物”。
七、评选活动及时间安排
1、宣传和报名阶段(11月10日-11月14日)
①宣传方式:线上主要以“浙科院和山青年”、“浙江科技学院学生会”、“浙江科技学院电气学院学生会”微信公众号、官方微博等新媒体平台为主宣传本次评选活动;线下于11月10日召开二级学院分团委会议和评审委员会会议,会议旨在营造氛围,加强引导,认真传达和学习评选办法。
②报名办法:各分团委、学生会和校级学生组织做好初步的推荐、审议工作,各学院和组织确定推荐人选,填写《2016年“大学生年度人物”候选人推荐表》(附件1)。推荐名额见《年度人物推荐人选名额分配表》(附件2),组织推荐名额不占各学院推荐名额。推荐人选于11月13日晚9点前将推荐表的纸质稿上交至电气学院学生会,将推荐表、个人简介(200字以内,格式: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政治面貌,专业班级,担任职务,曾获荣誉等)和个人风采照(2张)的电子稿统一打包发送至电气学院学生会,压缩包以“学院+姓名”命名。最后由电气学院学生会于11月14日下午4点半前将所有纸质稿上交至行政楼214,电子材料发至zustsuzxt@126.com,压缩包以“学院名称”命名。
2、微信平台投票阶段(11月17日-11月20日)
微信得票数前25名的成为第一轮年度人物候选人。如最终得票数相同,则举行评审委员会投票,得票数多者名次在前。
在“浙江科技学院学生会”微信公众号上对推荐人选进行公开投票,截止时间为11月19日下午5点。
4、第一轮候选人宣传周阶段(11月22日-11月25日)
线上由各级团委、学生会、校级学生组织微信平台对年度人物候选人的主要事迹进行宣传;线下统一展示海报和展架,由评审委员会制定模板,由候选人所在二级学院学生会或学生组织设计与制作。
①11月23日-11月24日,对青春活力类、勤学类年度人物候选人进行宣传。
②11月24日-11月25日,对创新创业类、励志类、奉献类年度人物候选人进行宣传。
5、全校公选阶段(11月25日-11月27日)
①11月25日通过二级学院学生会,发放第一轮年度人物候选人的资料及选票。
②11月26日晚收回选票,11月27日由评审委员会进行监票计票,最终产生15名年度人物正式候选人。
6、候选人终选阶段(暂定11月30日)
召开评审委员会会议,15名正式候选人现场PK,由评审委员会现场投票,票数最高的前10名为2016年“大学生年度人物”,其余5名为提名奖获得者。如票数相同,上一轮全校公选票数多者优先。
7、总结表彰奖励(12月18日)
①在颁奖晚会上对10名“大学生年度人物”和5名提名奖获得者进行公开表彰并颁奖,时间暂定于12月18日晚,地点定于小和山校区A4-122。
②编印有关“大学生年度人物”的图文和影象资料,在各宣传媒介进行宣传。
八、相关要求
1、评选过程中的所有纸质稿须及时上交至西和10幢416包李平处,电子稿按时发送至496994135@qq.com,由学生会留底备查。
2、评选过程要实事求是,公开、公平、公正,严格按照通知要求,精心准备,认真组织,保证评选活动的顺利进行。欢迎广大师生监督,监督举报电话:0571-85070173。
3、如有问题,请及时联系院会。
联系电话:包李平 17826805289/540342
附件一:2016年“大学生年度人物”候选人推荐表.doc
附件二:年度人物推荐人选名额分配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