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务通知
当前位置: 学院首页 >> 学院概况 >> 教务通知 >> 正文

关于开展 “课程思政”示范课程立项工作的通知

(阅读次数: 发布时间:2017年10月10日

各二级学院(部、中心):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国、全省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精神,切实抓住课程改革核心环节,着力将思想政治工作贯穿教育教学全过程,充分发挥课堂教学育人的主渠道、主阵地作用,发挥广大教师承担起思想工作的主体责任,构建全员、全课程育人格局。学校决定开展 “课程思政”示范课程立项工作,培育一批思政功能明显的示范专业课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自行申报。1017前,请各二级学院(部、中心)积极发动广大教师,围绕 “知识传授与价值引领相结合”的课程目标,明确课程的德育功能,按照《“课程思政”教学设计编制指南》(见附件一),填写《“课程思政”教学设计表》(见附件二),自行申报“课程思政”示范课程。

2、学院推荐。1024前,请各二级学院(部、中心)组织专家,对本学院申报的课程,通过审阅《“课程思政”教学设计表》,查阅教案,随堂听课等方式,各学院按每专业1-2门立项示范课程向学校推荐(部、中心各推荐1-2门)。1025前各学院(部、中心)统一将《推荐“课程思政”示范课程汇总表》(见附件三)及推荐“课程思政”示范课程的《“课程思政”教学设计表》纸质稿一式2份交教务处210办公室,电子稿发至:zht1253@163.com

3、学校审核。学校组织专家对各学院推荐的课程进行审核,并确定立项课程,每门课程按3000元给予经费支持。学校将通过示范课程的引领作用,使所有课程同向同行,成为培养大学生理想信念、价值取向、政治信仰、社会责任的题材与内容,进一步融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全面提高大学生缘事析理、明辨是非的能力,让学生成为德才兼备、全面发展的人才。

 

 

 

附件1:“课程思政”教学设计编制指南

附件2:“课程思政”教学设计表

附件3:推荐“课程思政”示范课程汇总表

 

教务处

20171010

上一条:关于期末集中考试课程安排和诚信考试安排的通知

下一条:2018届毕业设计(论文)时间安排和具体工作要求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