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学期电气学院13级学生校外工程技术实习应于2017年1月6日结束(电气专业2016年11月18日结束)。学生在返校之前,应按学校规定,完成校外实习鉴定表各项内容填写并加盖实习单位的公章。在本学期第18教学周进入实习答辩工作阶段(电气专业在第11周),现将此阶段工作安排如下,望全体学生与各位指导教师仔细阅读,并予以贯彻执行。
一、自动化、测控、建智专业:
第18 教学周(2017年1月9日至2017年1月15日)内学生应完成下述工作:
1、学生应于1月10日前将实习报告按学院要求打印成稿,装订后汇同校外实习鉴定表交给各自的校内实习指导教师审阅;
2、指导教师应认真审阅学生的实习报告,并于1月11日前完成对学生的实习评语;
3、指导教师将已评阅过的学生实习报告于1月12日前汇总上交各系(按教师所在系上交,实验室教师按专业归口各系);
4.各系主任应于1月13日前组织人员对实习报告进行初审,初审不合格的学生不能进入本次工程技术实习答辩;
5、学院初步拟定于1月14日举行工程技术答辩,答辩分组另行通知。每位学生汇报时间控制在10~15分钟之间,回答提问为8~10分钟。答辩小组根据学生实习汇报的情况,参考指导教师评语与校外实习鉴定,按五级计分制评定学生工程技术实习成绩。
二、电气专业:第11 教学周(2016年11月21日至2016年11月27日)内学生应完成下述工作:
1、学生应于11月22日前将实习报告按学院要求打印成稿,装订后汇同校外实习鉴定表交给各自的校内实习指导教师审阅;
2、指导教师应认真审阅学生的实习报告,并于11月23日前完成对学生的实习评语;
3、指导教师将已评阅过的学生实习报告于11月24日前汇总上交各系(按教师所在系上交,实验室教师按专业归口各系);
4.各系主任应于11月25日前组织人员对实习报告进行初审,初审不合格的学生不能进入本次工程技术实习答辩;
5、学院初步拟定于11月26日举行工程技术答辩,答辩分组另行通知。每位学生汇报时间控制在10~15分钟之间,回答提问为8~10分钟。答辩小组根据学生实习汇报的情况,参考指导教师评语与校外实习鉴定,按五级计分制评定学生工程技术实习成绩。
自动化与电气工程学院
2016年10月24日
附件1: 13级学生工程技术实习报告中的统一格式补充要求
1、1)工程技术实习时间安排为:(自动化、测控、建智专业)
起讫时间:2016-11-7~2017-1-6
回校时间:2017-1-9
答辩时间:2017-1-14
答辩资料整理时间:2017-1-9~2016-1-13
2)工程技术实习时间安排为:(电气专业)
起讫时间:2016-9-12~2016-11-18
回校时间:2016-11-21
答辩时间:2016-11-26
答辩资料整理时间:2016-11-21~2016-11-25
2、材料上交要求:
(1) 过程材料:校外实习申请表、校外实习联系函、校外实习鉴定表、任务书、每周检查表(10张);实习报告本(含实习情况评价表,统一和报告本及封面装订在一起);实习记录本;(每日一记,学生自行用A4打印纸手写);1万字符的外文技术资料文件的翻译或者1千字符的实习报告的英文摘要。
(2) 题目要求:任务书及实习报告中的题目必须完全一致;
(3) 格式统一要求:
封面:实习日期自2016年11月7日 至2017年1月6日止共61天(自动化、测控、建智专业)
实习日期自2016年9月12日 至2016年11月18日止共68天(电气专业)
目录、摘要、关键词、引言、正文、总结:按规范(见附件2)
(4)其他要求:
联系表:表格中所有内容应有相关人员签字和盖章;
任务书:任务书中题目、内容、要求、进度、签字、日期必须完整无误;
实习报告本最后页的“实习情况评价”的指导人员签名指校外单位指导教师。
附件2:13技术实习报告规范格式及空白报告附后:点击打开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