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部、中心):
根据计财处《关于到期项目经费收回的通知》(http://portal.zust.edu.cn/notice/detail.asp?r_id=4129&n_id=1)精神 ,学校拟收回2012年以前(含2012年)下达的各类分卡、各类配套项目(经费卡号开头是F、KP、02,倒数第三位是0、3、5、7、8、9、A、B、C)经费,所涉及经费无特殊理由,一律收回,对于项目未完成确需要延期的,需本人申请并附协议、合同、采购确认书等相关证明材料,经所在部门汇总、院长审核签字并加盖部门章后,在6月14日前报教务处,由教务处统一汇总后报分管校长、计财处审批。
附: 1.教学项目(配套)经费使用期限延长项目申请情况汇总表
2.项目清单
教务处
2016年6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