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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浙江科技学院新开课认定审批”的通知

(阅读次数: 发布时间:2009年07月03日

各二级学院(部、中心):

根据“2009525浙江科技学院教学工作量核算办法(试行)”的精神,自200971日起,学校仅对二级学院(部、中心)申报新开课,是指在全校范围内教师开设一门学校以前尚未开设过的课程,进行认定审批。申报新开课的教师须填写浙江科技学院教师新开课申请表(见附件),经各二级学院(部、中心)审核、批准签字后,再报教务处。教务处再组织相关专家进行认定、审批。

原:浙江科技学院教师新开课、开新课申请表即日起作废。

学校对开新课不再进行认定、审批,开新课的工作量计算办法由各二级学院(部、中心)自行确定。

关于"浙江科技学院新开课认定审批"的通知

 

教务处

2009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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