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部、中心):
学校在2008-2009学年第二学期开展的开放实验项目工作已基本结束,开放实验项目取得了一定的成果。根据学校的工作安排,2009-2010学年第一学期将继续开展开放实验项目工作,特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开放实验项目申报程序
(一)教师开放实验项目申报
1、教师申报开放实验项目
各二级学院(部、中心)(以下简称二级学院)依托开放实验室组织开放实验项目的申报工作,在认真总结2008-2009学年已完成开放实验项目的基础上,重新确认原有项目,同时申报新开设项目。原有项目与新设项目均需填写《浙江科技学院开放实验项目申报表》(附件一),经所属学院讨论同意后,报送教务处。为保证项目建设的顺利开展,原则上每位教师每学期只能申请一个项目;申请人未完成已立项的项目,不得申报或参与新的开放实验项目。
2、学校审批并公布开放实验项目
教务处会同设备处进行开放实验项目审核,确定项目的学分,并发布立项通知,同时在教务处、设备处网页和学校实验室开放网上公布开放实验项目的相关信息。
(二)学生选做教师开放实验项目申报
1、学生选择并确认开放实验项目名称
学生(大一学生除外)可通过登陆学校网站首页《热点链接》中的“实验室开放网页”、“教务处”、“教务管理系统”及各学院的网页,或到相关学院、实验室,或电话联系,了解学校实验室开放与开放实验项目的具体情况。有意参加开放实验的学生可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进行申报。申报方法为:通过“教务管理系统”网上预选课并填写《浙江科技学院学生选做开放实验项目申请表》(附件二)交于项目负责人处。
2、教师确认并通知学生
各项目负责人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开放实验项目的选做学生名单及安排,并及时通知选做学生。
(三)学生自定开放实验选聘指导教师申报
1、学生自定实验项目申报
学生自定项目由学生根据自己的知识结构、专业背景、就业预期、兴趣爱好等情况,可跨专业、跨学院自行确定开放实验项目,自拟实验方案,自行组织团队(或独立完成),自聘指导教师(或委托所属学院聘请),并提出初步的实验室条件、要求、研究内容及预期目标等,填写《浙江科技学院学生自定开放实验项目申请表》(附件三),报送到学生所在学院。
2、学生所在二级学院对学生自定实验项目审核
各二级学院将学生提交的自定项目申请表进行汇总,组织相关人员进行审核,根据项目所需实验室条件、实验方案的可行性,选定1~2项作为本学院学生自定项目,联系并确定本学院或其他学院相应实验室和项目指导教师,学院签署意见后报送教务处。
3、学校对学生自定开放实验项目的审批
教务处会同设备处进行自定项目的汇总、审核,确定立项数,并发布立项通知,同时在教务处、设备处网页上公布学生自定项目的相关信息。
二、开放实验的管理
(一)项目开展过程管理
1、项目一经立项,项目负责人即可按计划开展工作,期间不得擅自改变项目名称和内容,不得随意调整项目组成员;因特殊原因需要变动,须及时提出申请经学院同意,报教务处核准后方可改变。
2、项目负责人,对参与项目的学生进行业务指导,做好考勤、安全管理等工作。
3、教务处不定期检查项目实施情况。
(二)项目总结
1、开放实验完成期限
项目原则上必须按期结束,特殊情况可申请适当延长,最长不超过一年。
2、开放实验项目总结材料
项目总结时,项目组必须提交完整的总结材料。总结材料包括:《浙江科技学院开放实验项目总结报告》(一式三份),内容包括项目运行情况、成果形式、参与学生数等;提交学生考核及成绩等;提交开放实验项目成果,如技术研究报告或调研报告、设计图纸、实物装置(含照片)、实验报告、开发的软件或系统、研究论文、专利申请材料、证书等。
(三)开放实验所需经费
开放实验所需的少量经费,从各二级学院的实验教学经费中支出。教务处年初根据上一年各二级学院实验开放的情况预拨相应的经费到各二级学院实验教学经费。
三、其他事项
(一)指导教师工作量计算
对承担开放实验任务的教师立项当年给予计算工作量,工作量根据《浙江科技学院教学工作量计算办法》计算。
(二)指导教师应完成的任务
项目负责人应参照其他正常教学任务的要求及时完成选课学生确认,学生成绩录入等工作,逾期不能完成的将视情况减少相应工作量。
(三)开放实验成果汇编所需经费
对开放实验项目有鲜明成果可汇编成开放实验项目成果集或开放试验室成果集等,学校给予印刷费资助。
(四)开放实验项目申报时间
各学院2009-2010学年第一学期开放实验项目申报表一式3份,请在2009年9月11日前报送教务处。学生自定项目申报表一式4份,请在2009年9月18日前报送教务处。电子稿请发送到: wangdengke@zust.edu.cn。
联系人:王登科,行政楼217办公室,电话85070122。
附件一:《浙江科技学院开放实验项目申报表》
附件二:《浙江科技学院学生选做开放实验项目申请表》
附件三:《浙江科技学院学生自定开放实验项目申请表》
教务处
二○○九年九月一日 附件一: 浙江科技学院开放实验项目申请表 附件二:浙江科技学院学生选做开放实验项目申请表 附件三:浙江科技学院学生自定开放实验项目申请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