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务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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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末考试工作的补充通知

(阅读次数: 发布时间:2009年06月03日

各二级学院(部):

为进一步规范期末考试工作,推进考风、考纪建设,请各二级学院(部)严格按照教务处近期下发的关于本学期期末结束、假期及下学期开学初教学工作事项的通知》做好本学期期末考试工作,现就期末考试工作补充通知以下:

1、              本学期期末考试卷使用教务处统一印制的专用草稿纸。草稿纸上印有“2008-2009学年第二学期考试专用草稿纸”字样,考生不得自带草稿纸,违者按违纪作弊论处。考生必须在专用草稿纸上指定位置填写自己专业班级,学号、姓名等考生信息。该草稿纸可在印完试卷的同时向文印室领取,分装试卷袋时随试卷一起放入试卷袋。一份试卷原则上只配有一张专用草稿纸,考生在不够用的基础上可以向监考教师申请草稿纸,所有草稿纸考完须随试卷一起上交。

2、              考前必须做好对监考教师的培训工作,要求每位监考教师严格按照浙江科技学院教师监考职责》履行各项监考任务,做好领卷、在黑板上公布座位编排及其他考试信息(明确写明“严禁考生自带草稿纸,违者按违纪作弊论处”)、彻底清理考场、宣读考生守则》及核对考生有效证件等工作。

3、              做好学生的考前教育工作,强调考生必须带齐有效证件(学生证或身份证)才能参加考试,一卡通不能作为有效考试证件。如有证件遗失者,请考前及时到相关部门办理补办手续(身份证遗失到保卫处开具证明后到派出所办理、学生证遗失到教务处办理),学生凭临时身份证或学校教务处开具的《学生证补办申请表》可以参加考试,考试现场不办理任何证件、证明。

教务处、学生处

2009.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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