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科技学院优秀课程建设管理办法》(浙科院政〔2007〕85号)中“各重点建设课程所在部门必须加强对重点建设课程的领导和管理,要在师资引进、经费投入、建设条件上给予支持和倾斜,同时要在一年后对校重点建设课程的建设情况进行中期检查,并将检查结果报教务处。”的有关规定,请各二级学院对本学院尚未验收的校重点建设课程进行中期检查,并于下学期开学初,2月26日前将《校重点建设课程中期检查表》交教务处221办公室。学校将根据中期检查情况决定第二次经费的下拨。
《校重点建设课程中期检查表》可在校园网/教务处/教学管理/课程建设下载,历年立项的校重点建设课程可在校园网内网/教务处/下载中心下载。
教务处 2009-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