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学期定于2009年2月18日12:45~3月8日16:00进行全校性公共选修课网上选课,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本次选课仍采取优先制选课的原则,具体选课方法见选课说明(附件)。
2、每位学生每学期只允许选修1门全校性公共选修课。
3、选课成功的学生,请于第2、3两周进行试读(公选课从第2周开始上课),试读后必须到任课教师处进行第二次确认。放弃修课的学生本人须于3月8日16:00前,及时在选课系统中退选,否则视为确认选修,以后不能退选,若再出现无故缺课,将按校学生学籍管理规定处理。
4、本学期将严格全校性公共选修课管理。对确认选修全校性公共选修课的学生,日常的考勤、考核等管理均按校学生学籍管理规定执行。
5、因上学期没有完全评教而不能选课的同学请及时填写“未完成评教学生选课申请单”(可在教务处/下载中心下载),到所在学院审批,交教务处办理。
教务处
2009年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