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校教务处“关于2008~2009学年第一学期期中教学检查的通知”精神,本学期定于第9~10周进行期中教学检查。为配合学校教学秩序专项整治活动,切实加强教风、学风建设,促进教学质量的提高,做好本科教学评建整改及质量工程各项工作,要求各系、中心对本学期开学以来的各项教学工作情况进行认真检查。本次检查的重点是整治教学秩序,抓好教风学风建设,着重进行教学计划的执行情况以及第二实践学期的教学检查。现将这次检查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请各系、中心对照教学计划,检查教学计划的落实情况,根据课表检查所开设课程与计划的一致性,并对检查中所发现的问题进行整改。
2、第二实践学期教学检查。请各系依据学校《两个实践学期教学工作规定》对本学期的第二实践学期的教学进行全面检查,包括实习的组织安排及落实、教师指导的安排等。学校教务处和学院将对各专业的实习及指导情况进行抽查。
3、日常教学秩序检查。各系、中心要对我院所开设课程做好全面的检查。着重检查课堂的教学秩序、学生的到课情况、教学执行情况(包括教学日历、教案、教材、作业等)。请各系、中心做好自查,同时要求各任课教师提供确切的各教学班学生名单。教务处将对此进行抽查。
4、观摩教学和相互听课。请各系、中心组织做好观摩教学活动,做好干部听课和教师间相互听课。期中教学检查期间,要求学院(领导听课不少于2次,各系(教研室)主任、各班主任、辅导员等听课不少于4次。以切实掌握、了解教学情况和学风状况。期中教学检查结束后,请各系将教师听课情况统计汇总后报学院(表格见附件3)。
5、教学日历、学生作业及实验(实习)报告检查。请各系、中心对每位任课教师(包括实验指导人员)(以下同)的教学日历的规范性和正确性进行检查,对开学以来各位教师执行教学计划和教学日历的情况进行检查,确保执行教学计划和教学大纲的严肃性。有作业或实验的课程,要对教师的作业布置、批改及学生完成情况进行检查,对学生实验(实习)报告的批改及完成质量进行检查。
6、学生到课率情况检查。教师要真正承担起课堂教学第一责任人的责任,负责维护好教学秩序,每位任课教师要将开学以来学生到课情况报教师所在学院。学院汇总后,将汇总结果报教务处和学生所在学院(表格见附件3),同时,对违纪严重的要根据《学生手册》中相关规定,报学生处予以处理。
7、请各系组织开好学生座谈会和教师座谈会,认真听取学生、教师对教学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8、2008级的主要基础课在第10周统一进行期中考试,期中考试的具体安排详见“2008~2009学年第一学期期中考试安排表”。与期中考试冲突的课,请各任课教师提前到教务处办理调课手续。其他课程的期中考试由各二级学院、各任课教师自行安排。
9、各系对本系所出现的教学事故(差错)的处理情况进行自查,并将自查结果报学院。
10、各系根据《浙江科技学院教师教学工作规范》(浙科院政[2005]159号)的要求,对本系教师的“新开课开新课”的申报、审核情况进行检查,对新开课和开新课教师开设课程的论证报告(新开课)、教学大纲(新开课)、教学日历(含实验、实习计划)等,以及完成拟开课程三分之二以上的教案进行检查。对新开课或开新课的教师,都必须进行一定范围的试讲,做好听课评价。
11、各系对本系所聘的外聘教师的教师资格及专业能力、教学能力的审核情况进行自查,具体要求参见《浙江科技学院兼职教授、客座教授及兼职教师聘任管理规定》(浙科院政[2007]79号)文。教务处将对各系的外聘教师聘用情况及教学情况进行抽查。
12、请各系、中心于11月21日前把“课堂教学检查情况汇总表”、“学生到课情况汇总表”、“ 教师新开课、开新课申报情况汇总表”、“外聘教师聘用情况汇总表”、“期中教学检查表(第一学期教师用)”等其它各项检查情况的电子稿及文字稿交学院。(各种检查表格可在我院网站“最新下载 ”“2008-2009学年第一学期期中教学检查用表”下载)。
附件: 1、课堂教学(或实验开设)检查情况汇总表(院、系领导填写)
2、学生到课情况汇总表(每位任课老师填写)
3、期中听课情况统计表(院、系领导和班主任填写)
4、教师新开课、开新课申报情况汇总表(相关老师填写)
5、外聘教师聘用情况汇总表
6、期中教学检查表(第一学期教师用)(每位任课老师填写)
自动化与电气工程学院
2008年10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