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校教务处〔2007〕21号通知精神,学院于第9~10周进行期中教学检查。为配合学校教学秩序专项整治活动,切实加强教风、学风建设,促进教学质量的提高,做好本科教学评估工作,要求各系、中心对本学期开学以来的各项教学工作情况进行认真检查。本次检查的重点是整治教学秩序,抓好教风学风建设,着重进行教学计划的落实、执行情况检查以及第二实践学期的教学检查。现将这次检查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请各系、中心对照教学计划,检查教学计划的落实情况,对照课表,检查所开设课程与计划的一致性,并对检查中所发现的问题进行整改。
2、第二实践学期(即工程技术实习)的安排和落实,请各系于下周二(10月30日)前将实习学生的校内指导教师和单位落实到位,并向学生公布。
3、日常教学秩序检查。各系对本系所开设课程做好全面的检查。着重检查课堂的教学效果与质量,学生的到课情况,教学执行情况(包括教学日历、教案、教材、作业等)。学院将在第十周(11月12-16日)对此进行抽查,同时要求各任课教师提供确切的各教学班学生名单。
4、学院组织观摩教学(10月25日下午夏红、候北平老师对全院教师讲公开课)。请各系做好全系教师的听课安排。在第十周结束前(11月16日),要求各系(教研室)主任、各班主任、辅导员等听课不少于4次。以切实掌握、了解教学情况和学风状况。期中教学检查结束后,请各系、教师听课情况统计汇总后上报院办公室(表格见附件2)。
5、教学日历、学生作业及实验(实习)报告检查。请各系对每位任课教师(包括实验指导人员)(以下同)的教学日历的规范性和正确性进行检查,对开学以来各位教师执行教学计划和教学日历的情况进行检查,确保执行教学计划和教学大纲的严肃性。有作业或实验的课程,要对教师的作业布置、批改及学生完成情况进行检查,对学生实验(实习)报告的批改及完成质量进行检查。
6、学生到课率情况检查。教师要真正承担起课堂教学第一责任人的责任,负责维护好教学秩序,每位任课教师要将开学以来学生到课情况报学院办公室(表格见附件3)。同时,教师要认真检查学生课堂行为规范,对违纪严重的要根据《学生手册》中相关规定,报学生处予以处理。
7、请各系在第十周(11月16日)结束前组织开好学生座谈会和教师座谈会,认真听取学生、教师对教学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8、因学院路教室资源紧缺,2007级期中考试另行组织和安排。
10、学院将根据《浙江科技学院教师教学工作规范》(浙科院政[2005]159号)的要求,对教师的“新开课开新课”的申报、审核情况进行检查,对新开课和开新课教师开设课程的论证报告(新开课)、教学大纲(新开课)、教学日历(含实验、实习计划)等,以及完成拟开课程三分之二以上的教案进行检查。对新开课或开新课的教师,都必须进行一定范围的试讲,做好听课评价。
11、各系上报外聘教师情况,学院将对外聘教师的教师资格及专业能力、教学能力的审核情况进行自查,具体要求参见《浙江科技学院兼职教授、客座教授及兼职教师聘任管理规定》(浙科院政[2007]79号)文。
12、请各系、中心于11月16日前将以下材料上交学院:
(1) 学生(教师)座谈会记录
(2) “课堂教学检查情况汇总表”
(3) “期中学生考勤情况汇总表”
(4) “教师新开课、开新课申报情况汇总表”
(5) “外聘教师聘用情况汇总表”
(6)期中教学检查表(第一学期教师用)
全院教师务必高度重视本学期教学各环节的工作,以高度的责任感,以教书育人的踏实作风,为学校的评建工作添砖加瓦。
注:以上六张表格在最新下载处可下载.
二ОО七年十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