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第教社科厅函[2008]8号文件精神的要求,全国各高校提前开始征订秋季教学用书2008-2009学年秋季教材。今秋教学用书发货高峰正值北京举办第29届奥运会,为了保证教材能够及时到位,保证正常的教学秩序,请各教学单位在确定开课计划后务必在2008年4月25日前将《教材使用计划表》及教材选用评审表交教务处教材中心(闻理园A1—117室)。
教材仍采用网上征订的方式,具体要求如下:
1、每门课程只能选用一种教材,请各教学单位按照《浙江科技学院教材选用与征订暂行规定》(浙科院政[2007]100号)进行教材的选用评审。根据开课计划及任务书,准确确定课程所需教材名称。
2、为了避免错订,教师可通过登陆“教务管理系统”,在“信息查询”下拉菜单里的“教材信息查询”中查寻教材相关信息,同时,教材中心在闻理园A1—117室提供部分样书及一些出版社的教材目录,欢迎教师查阅。
3、对各教学单位承担的课程所需教材,应全部在《教材使用计划表》上列明。过去学年已发的或不需要教材的,请在《教材使用计划表》中“教材名称”一栏里注明,避免漏订。
4、教材征订以班级为单位,所用班级应全部一一列明,应特别注意中澳班、国际班、专升本等班级所用教材;班级名称必须填写规范,以教务处教务管理系统所定义的代码为准。
5、此次只征订2008-2009年秋季所用教材。
6、外文原版教材、音像教材(磁带、光盘等)及实验报告本等均需注明。
7、各教学单位要根据《浙江科技学院关于教材选用与征订的暂行规定》的要求,对教材的征订严格把关。各系(所、教研室)主任需对本系(所、教研室)征订的教材复核把关,在做好教材选用评审工作的基础上,做好教材的征订。并在《教材使用计划表》上签名,各教学单位负责人负责审核并在《教材使用计划表》上亲笔签名。
特别提醒:
1、专升本教材原则上不再征订,若需征订须和学生沟通,确定实际用书人数。
2、辅修专业教材也由我处统一征订。
3、艺术学院05级学生所用的教材,请学院事先与学生达成一致,确定实际用书人数后征订,避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请各教学单位务必在2008年4月25日之前上交完整的《教材使用计划表》,若因未及时预订教材而造成学生课前无书的,由相关教学单位承担责任。如有不明事宜,请及时与教材中心联系。电话:85070878
特此通知。
教 务 处
2008.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