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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09年度校级教学研究项目的通知

(阅读次数: 发布时间:2009年10月10日

各二级学院(部、中心)、机关各部门、直属单位:

为贯彻落实第二次党代会提出的建设特色鲜明高水平应用型大学的发展目标,全面推进质量工程,进一步深化我校本科教育教学改革,实现人才培养质量的全面提升,经研究决定,启动2009年学校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贯彻学校确立的“学以致用、全面发展”的教学理念,“优化基础、强化能力、提高素质、发展个性、鼓励创新”的教学改革原则和“133226”应用型人才培养教学改革方案与学生能力培养要求;进一步深化教学改革,全面实施质量工程的五项教学建设计划,深化应用型人才培养模式、专业建设、课程建设、实践教学、队伍建设的改革,强化教学管理和教学质量监控,培育和强化教学工作特色,提高应用型人才培养的质量。

二、立项方式、项目评审与管理

2009年度学校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将采取推荐+备案的办法进行评审,将立项的项目分成两类:

一类项目:面向全校公开申报,经所在部门审核、推荐后报教务处,由学校组织相关专家进行评审立项的项目。学校根据各教学单位现有专业数、承担面向全校的公共课程数、专任教师数以及近几年承担教学改革的项目等情况综合考虑确定各教学单位的推荐项目数(见附件3)。

二类项目:教学建设平台项目,由二级学院(部、中心)(以下简称部门)现有教学建设平台(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重点专业、特色专业、教学团队、精品课程等)负责人确定,所在部门评审同意,报学校批准备案的项目。

一类、二类项目立项由学校统一公布,按相同要求统一管理、统一验收。结题验收要求均依据《关于校级教学研究项目管理的暂行规定》。并根据《浙江科技学院教学工作量核算办法(试行)》(浙科院人[2009]9号)计算相应的教学研究与建设工作量。

三、立项的主要内容与范围

2009年度校级教学研究项目重点是以我校08版本科人才培养方案为基础,以课程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教学手段和考核方式改革,提高教学质量为切入点和突破口。大力倡导启发式、探究式、开放式、讨论式、案例式等教学方法改革,将当前大学教学普遍存在的灌输式改变为启发式教学,指导改进学生学习方式,努力提高学生观察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与综合素质。申请立项课题必须有科学的理论依据,针对教学实践中存在的实际问题,目的明确具体,研究方向正确,预期成果特色鲜明,力戒空洞,要突出其应用和示范效果,做到边研究边实践,使研究成果对教学改革起到实质性的推动作用。

2009年度校教学研究项目主要按以下四种选题类型申报:教学改革、教学管理、实验室建设与管理、思政教育教学

教学改革类选题重点支持教学一线教师申报;教学管理类选题重点支持从事教学管理的人员申报;实验室建设与管理类选题重点支持从事实验室建设与管理人员申报;思政教育教学类选题重点支持思政课教师、辅导员和从事学生管理工作人员申报。项目申报选题指南详见附件4

四、立项数量及经费投入

1、立项数量

一类项目:教学改革类项目40~50项;教学管理类项目5~10项;实验建设与管理类项目5~8项;思政教育教学类项目15~20项。另外从一类项目中按立项项目总数的20%左右评出重点项目。二类项目:每个现有教学建设平台可设1~2项。

2、类项目经费

一般项目经费每项3000元。重点项目经费每项5000元。一类项目:教学改革类、教学管理类项目经费由学校教学研究专项经费资助;实验建设与管理经费由设备处实验室建设经费资助;思政教育教学类项目经费类由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日常经费资助。二类项目经费由相应平台的建设经费自筹。

五、申报程序

1、申报者参照“2009年度校级教学研究项目申报指南”,根据不同学科专业、课程以及所从事工作的性质与特点,自行设计题目,填写“浙江科技学院教学研究项目申请书”,交所在部门,学校不受理个人申请。

2、各部门按照本通知要求,组织相关专家对申报项目的可行性及应用价值进行审核,对申报一类项目组织进行评审推荐,二类项目评审同意。并填写部门推荐意见,择优遴选并标明排序上报。

3、各部门将本部门申报的各类项目申请书(附件1)一式2份、"2009年度校级教学研究项目汇总表"(附件21份,于115前交教务处221办公室,电子稿发至zht1253@163.com

六、有关要求

1、各部门要加强对项目申报的宣传、组织和落实工作,按时完成2009年教学项目申报工作,逾期将不受理。

2、未完成以往立项项目的主持人不得主持申报2009年度校级教学研究项目;平台负责人不能申报二类项目;项目负责人只能主持申报1项项目,项目组成员最多参加两项项目的研究。

3、对于课程建设类项目,所涉及的课程必须是08版本科人才培养方案中的课程,同时要求与申报书一并提交该课程教学大纲和课程简介的电子稿,否则评审时将不予立项。

4、所有申报项目不得与学校以往正在进行或已完成的立项项目内容相近或相同,否则,无论是一类项目还是二类项目均不作立项。

5、教学研究项目研究时间一般为2年。项目负责人在项目执行期间要遵守各项承诺,履行约定义务,按期完成研究任务。

 

附件:(1)浙江科技学院教学研究项目申请书

22009年度校级教学研究项目汇总表

3)各二级学院(部、中心)2009年校教研项目数分配表

42009年度校级教学研究项目申报指南

52009年以前已立项的校级及以上教学研究项目一览表

 

 

 

                                           教务处

                                      2009109

2009年度校级教学研究项目立项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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