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中心:
根据学校监评中心“关于2023-2024学年第2学期期中教学检查的通知”精神,本学期定于第9周、第10周(4月29日~5月12日)进行期中教学检查。期中教学检查是我校本科教学质量监控与保障体系的重要环节,为切实加强教风、学风建设,促进教学质量的提高,要求各系、中心结合《浙江省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实施方案(2021—2025年)》的规定和要求,本着以“学生中心、产出导向、持续改进”的基本理念,对本学期开学以来的各项教学工作落实情况和日常线上教学秩序进行认真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根据培养方案,检查各教学环节落实情况。请各系、中心对照各专业培养计划和本学期各专业教学安排进程表,对各教学环节的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并强化实践教学成效,将创新创业教育贯穿于人才培养全过程、有效融入专业教育,着力培养学生的知识应用能力和实践动手能力。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
2.日常教学秩序检查。各系、中心要对本部门所开设课程做好全面的检查,实施“以学为中心、以教为主导”的课堂教学。着重检查课堂的教学秩序、学生的到课情况、信息技术与教学过程融合、教学执行情况(包括教学日历、教案、教材(是否依照教材审核选用标准和程序选用教材情况;马工程重点教材使用情况)、作业等)。
3.基层教学组织建设和活动开展检查。督促各课程组(系、教研室)开展教研活动。主要检查是否已经开展教研活动,记录本是否有,记录本是否按期详细记录教研活动开展情况,确保教研活动开展常态化。
4.师德师风建设及教风学风检查。各系、中心要加强师德师风建设,教育教学各环节中,加强学生理想信念教育和品德修养的培养,教育引导学生爱国、励志、求真、力行。请各系组织开好学生座谈会和教师座谈会,认真听取学生、教师对教师发展、教风学风建设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相关表格见附件7,含照片,文字以宣传报道稿组织)。学院层面的学生座谈会另行集中安排。
5.组织开展“上好一堂课”活动。请各系、中心组织做好教学观摩,为三年内的新教师开展磨课活动,做好干部听课和教师间相互听课,尤其是上学期评教排名后10%教师要重点帮扶。作为同行评教重要依据。(根据同行评教要求,另安排相关专家听课,具体名单见附件)期中教学检查期间,要求学院领导听课不少于2次,各系(教研室)主任、各班主任、辅导员等听课不少于4次。以切实掌握、了解教学情况和学风状况。期中教学检查结束后,请各系将本部门领导及教师听课情况统计汇总后报学院(相关表格见附件3和附件6,附件6可提供复印件)。
6.督导听课。请相关院督导组老师将上学期评教排名后10%教师课程的听课情况统计汇总后报给学院(表格见附件4和附件6,附件6可提供复印件)。
请各系、中心在5月13日前将下列期中教学检查材料递交至学院教务办公室(C1-413):
(1)课堂教学(或实验开设)检查情况汇总表(附件2);(院、系、实验中心领导填写)
(2)期中听课情况统计表(附件3);(院、系领导、班主任和辅导员填写)
(3)上学期评教后10%教师课程听课情况统计表(附件4):(院督导组老师填写)
(4)期中教学检查自查表(教师用)(附件5);(所有任课教师填写)
(5)听课记录表(附件6);(所有教师填写,其中专家按“2023-2024学年第二学期期中教学检查同行专家听课安排”表进行听课,可交复印件)
(6)教师座谈会记录(含照片)(附件7)。(系领导填写)
自动化与电气工程学院
二Ο二四年四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