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部、中心):
现将《浙江省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17年度拟结题项目验收工作的通知》转发给你们,望你们根据通知要求,认真准备结题材料,按时完成结题事项。
本校时间安排:请各位拟结题项目负责人务必于2016年12月30日前网上填报验收材料及科技报告,并将验收材料纸质版一式两份经科研秘书收齐后于2017年1月9日前报送学校科研处,未按时提交纸质材料的,视为未提交验收材料。
其他未尽事项见附件。
科研处
2016年11月25日
附件:浙江省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17年度拟结题项目验收工作的通知
上一条:关于2016年科研工作量统计的通知
下一条:转发《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16年省教育厅一般科研项目立项和项目清理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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