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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二级学院(部、中心):
按照《浙江科技学院科研工作量核算办法》的规定,国家级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可以将项目立项工作量延期使用,现将《浙江科技学院纵向科技项目科研分延期使用申请表》发给你们(见附件),如各学院项目负责人有延期使用科研分的需要,请填写此表并提交学校科研处。
联系人:霍迪,电话:85070132
科研处
2016年12月13日
附件:浙江科技学院纵向科技项目科研分延期使用申请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