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研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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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启用《浙江科技学院纵向科技项目科研分延期使用申请表》的通知

(阅读次数: 发布时间:2016年12月13日

各二级学院(部、中心):

按照《浙江科技学院科研工作量核算办法》的规定,国家级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可以将项目立项工作量延期使用,现将《浙江科技学院纵向科技项目科研分延期使用申请表》发给你们(见附件),如各学院项目负责人有延期使用科研分的需要,请填写此表并提交学校科研处。

联系人:霍迪,电话:85070132

科研处    

2016年12月13日

附件:浙江科技学院纵向科技项目科研分延期使用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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