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老师:
1、横向项目以学校科研处公布的表格(原先通知附件二)为准,有出入的请联系科研处解决。
2、横向项目需要提供纸质版佐证材料:横向项目登记表(下载处表一),科研工作量分配方案申请表(不交分配表默认不分配)。年终核算就以这些材料为准,请于12月20日之前完成。
表格下载1、 科技开发、科技服务等工作申请(登记)表
2、 浙江科技学院科研工作量分配方案申请表
2014年12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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