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部、中心): 为进一步提升学校科研实力,增强学校竞争力,激励教师积极申报国家级科研项目,学校按照各(二级学院、中心)教师高级职称、学位数以及在研国家级项目情况,已下达应申报基金最少项目数。各二级学院(部、中心)应贯彻申报质量优先的指导方针,加大申报政策的宣传力度,充分组织广大教师积极申报,做到博士人人申报,教师人人参与。 请各二级学院(部、中心)将项目申报情况的汇总表于1月14日前交科技处,电子版发送至tangbuming@163.com。
附件:汇总表
科技处201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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