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部、中心):
根据浙江省教育科学研究院“关于开展2011年度浙江省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评选活动的通知”(浙教科规办【2012】5号)(详见附件1),为做好我校2011年度浙江省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 参评成果范围和要求 (一)申报的成果必须是省教育科学规划办立项的年度规划、重点、体卫艺、农村青年教师专项课题和全国教育科学规划办立项的各类课题(包括经省教科规划办备案的子课题),必须以各级各类教育和各学科教学活动为研究对象,具有较强的原创性和创新性。 (二)申报的成果包括:课题研究结题报告、专著和科研论文等,必须是在2011年12月31日前结题,并取得结题证书的课题研究成果。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受理: 1.科研成果为一本专著中的部分章节或一套同名多卷(册)本著作中的部分卷(册)。 2.申报人不是成果的主要拥有者(以是否著名在前、是否课题负责人等方式认定)或成果归属有争议的。 3.未经省教科规划办备案的教育部各类课题的子课题研究成果。 4.已取得教育部、省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省人民政府颁发的基础教育、职业教育教学成果奖、省教育厅基教成果奖及省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的。
2.推荐名额
我校限报名额为2项。
3.报奖材料递交要求
(一)申报材料包括:《申报·评审书》(见附件2)、课题研究结题报告、科研论文、结题证书复印件、成果活页评审表(见附件3)各一式六份(有关附件不作要求,可随报一式三份);填写《成果活页评审表》不能出现有关学 校、个人等提示性信息,确需出现的一律改为“××”学校或“×××”,违反申报规定将取消参评资格;评奖工作结束后,所有申报材料概不退还。《申报·评审书》、《成果活页评审表》等可在浙江省教育科学研究院网站下载,网址:www.zjedusri.com.cn--教科规划栏,也可下载本通知附件。 (二)集体成果的申报人数最多限5人,即:课题负责人1名,课题组成员4名。 4.申报材料提交时间
申报材料(含纸质稿、电子稿)经二级学院汇总(填写汇总表(见附件4)),并签字盖章)后,于2012年10月8日前交科技处。
联系人:申想真 联系电话:85070185
邮 箱:zustkjc@126.com 地 点:行政楼-321
科技处
2012年9月10日
附件:upload/2012910162423266.zip
清单: 1.关于开展2011年度浙江省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评选活动的通知 2. 2011年度浙江省教育科研优秀成果奖申报·评审书 3. 2011年度浙江省教育科研优秀成果奖活页评审表 4. 申报2011年度浙江省教育科研优秀成果奖汇总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