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部、中心)、部门:
为进一步发挥浙江省教育厅科研计划项目对高校队伍建设与教学科研水平提高的促进作用,省教育厅经研究,决定开展2010年省教育厅科研项目的申报立项工作,具体精神见附件通知。
现将本次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目标要求
各单位要充分发挥厅科研项目立项的引导和激励作用,通过科研提高学科建设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保证申硕立项建设规划任务的完成。
二、项目类别
项目类别包括:重点项目、一般项目。
三、申报条件
(一)重点项目主要资助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申硕立项建设学科点的科研骨干,申请者一般应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一般项目主要资助中级及以下专业技术职务的教师。
(二)项目申请者已在承担教育厅项目,或三年来立项(包括各渠道项目)后未按期完成研究任务,或不执行有关部门和学校科研管理规定的不予申报。正在主持承担国家级、省部级和教育厅项目的,不再给予一般项目申报。
(三)作为项目主持人只能申报1个项目,作为主要参加者原则上只能申报2个项目。
四、经费支持额度
重点项目自然科学类2万元-5万元/项,人文社科类1万元-2万元/项;一般项目自然科学类1万元-2万元/项,人文社科类0.3万元-1万元/项。
五、申报办法
(一)2010年科研计划项目实行网上申报,网络申报平台网址http://www.zjkysz.cn。有关申报表格请在省教育厅门户网站或网络申报平台下载。
(二)《申请书》中经费预算栏里相关经费(管理费5%、人员劳务费10%)总额为15%。
(三)2010年度科研项目实行限额推荐立项,限额数的依据为前三年基数、结题率、获教育厅科研成果奖项。请各二级学院(部、中心)、部门按本通知有关规定,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认真组织项目申报评审工作,择优排序推荐。(有申硕授权学科的学院限推荐3-4项,有申硕支撑学科的学院限推荐2-3项,其他学院、部门限推荐1-2项。)
(四)提交纸质材料:重点项目《申请书》一式8份、一般项目《申请书》一式2份,二级学院(部、中心)、部门排序推荐表1份(须学术委员会签字盖章),由各二级学院(部、中心)、部门科研秘书汇总后统一于6月 5日前报学校科技处327。学校将组织专家进行评审。联系人:唐步明,电话:85070132 。
(五)由于我校结题情况不甚理想,本年度教育厅下达的限额数有所减少。望各项目负责人引起高度重视,抓紧时间,按时完成结题任务。今后,学校将对未按时结题者,采取黑名单公布等方式进行督促,并将直接影响其本人及所在学院或部门今后各类项目的申报。
科技处
2010-5-1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