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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科研处“关于科研工作量统计的补充说明”

(阅读次数: 发布时间:2011年06月20日

关于科研工作量统计的补充说明

经研究,对科研工作量统计作以下补充说明:

一、论文如发表在增刊则按相应的期刊级别降级计算,比如发表在国内一级增刊的论文则按国内核心论文计分;国内核心的增刊就算其他出版刊物计分,其他出版刊物增刊的不再做降级处理。

二、部门科研工作量计算中,对于校内多单位合作的省部级及以上科研项目、成果奖,原则上部门科研工作量计入排名第一单位,也可根据实际情况由项目负责人填写《浙江科技学院科研工作量分配方案申请表》向科技处提出二级学院(部、中心)、部门之间分配的申请,科技处将对分配方案进行审核,并办理分配事宜。申请表与科研工作量情况统计汇总表一并递交。

 

附件:浙江科技学院科研工作量分配方案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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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处

20116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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