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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2年度浙江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的通告

(阅读次数: 发布时间:2011年08月03日
           关于2012年度浙江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的通告
                 发布时间:2011-8-1 浏览: 45次

各二级学院(部、中心)、部门:

    根据省财政厅、科技厅关于各类科技项目早启动、早立项、早实施的精神,提高科技经费的使用效率,省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省自然科学基金办)将依据省自然科学基金管理的有关规定,按照“宏观引导、自主申报、同行评议、择优资助”的原则,组织2012年度项目申请的集中评审,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申请指南

    依据《浙江省自然科学基金管理规定》,省自然科学基金办根据浙江省经济、社会和科技发展规划和发展目标,向全省发布项目申请指南,引导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的申请。

    二、项目类型

    本次申请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类型分为:一般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项目、重点项目和省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学术交流项目另行通知。

    三、申请条件

    1、申请人具有良好的科研道德。

    2、申请人应当是申请项目的实际负责人。项目组成员分为“主要成员”和“非主要成员”两类。“主要成员”指省自然科学基金依托单位正式在编或聘用且每年在浙江工作时间6个月以上并已成为省自然科学基金网站会员的人员。“非主要成员”指境外省外人员、省内非省自然科学基金依托单位人员、省自然科学基金依托单位不符合会员申请资格人员。省内依托单位符合会员资格的人员不得以“非主要成员”参与申报。

    在读研究生、博士后以及省外、境外科研人员不得申请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

    3、申请人作为主持人当年只能申请一个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当年作为主持人或者主要成员的申请项目数,合计不得超过2项。

    4、项目组全体成员在提交申请前须知情同意。申报期间省自然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将为每位会员提供“申请验证码”(详见操作指南),用来验证是否同意参加相关申请。申请人填写“主要成员”信息时,须输入各主要成员的“申请验证码”、身份证号码。各会员的申请验证码当年只能使用二次,请各位会员注意保管好本人的“申请验证码”。

    5、如果申请人已主持省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必须在通过结题验收后,才可申请主持新项目。

    6、鉴于重点项目、省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资助名额有限,省自然科学基金办将根据专家评审结果,择优选取专家评价较好但因名额限制无法获得资助的重点项目、省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转为一般项目予以资助,总数不超过20项。

    7、申请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前,请谨慎考虑与其他类科技计划项目可能产生的冲突。根据省科学技术厅有关规定,项目申请人不得在各类省科技计划中重复或分别申请,一经发现,取消项目立项资格。

    8、各类项目申请人需具备的其他资格条件和申报要求参见相应的项目申请指南(见附件)。

    四、申请书填写

    1、申请书实行全文网上填报,省自然科学基金办不接收个人直接报送和非依托单位报送的申请材料。电子申请书容量不得大于3兆字节;如有图片,请使用JPG、JPEG格式。请到省自然科学基金网站(网址:www.zjnsf. gov.cn)申报专栏下载2012年版的申请书正文撰写提纲和网上填报操作指南。

    2、省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人须同时上传签章后的浙江省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推荐表扫描件。

    3、申请人应当通过学校向省自然科学基金办提交签字盖章后的纸质申请书(注:内容必须与上传的电子文档一致,提交省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纸质申请书时须附推荐表)。

    4、申请人应认真阅读并遵照《浙江省自然科学基金管理规定》和各类项目管理的实施细则,按本通告、各类项目申请指南以及撰写提纲等具体要求填报申请书;申请人应按照《浙江省省级科技研发和成果转化项目经费管理暂行办法》(浙财教字〔2010〕382号)的要求,认真做好申请经费预算。

    5、如果申请获得资助,申请书记载的研究内容、研究目标、预期研究成果(注:发表的期刊论文等成果须正确标注省自然科学基金资助)将作为结题验收的重要依据。申请人应当根据申请项目类型的资助强度下限金额及所在单位经费配套政策,确定合理的项目研究目标和预期成果,申请人在立项后填写研究计划时不得以资助经费未达到申请经费数额更改申请书确定的研究目标和预期成果。申请书应围绕有限目标,针对重要科学问题做深做透,切忌“大、空”。

    五、信息公开

    申请书不得含有法律禁止公开的秘密内容以及申请人要求保密的内容。如果申请获得资助,申请书简表、结题报告等内容将在省自然科学基金网站上公开。

    六、集中填报和接收时间

    2012年度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的集中填报工作,自2011年9月26日上午9:00时开始, 10月16日下午16:00截止。

    各二级学院(部、中心)、部门应当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进行审核,并于2011年11月3日下午16:00时前,由各二级学院(部、中心)、部门的科研秘书将签字后的纸质申请书一式二份(注:省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纸质申请书须附推荐表二份)汇总后报送科技处327,并完成盖章后返回各申请人纸质申请书一份。各二级学院(部、中心)、部门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提前截止时间,以便盖章并返回。

    2011年11月10日下午16:00时前,申请人应将申请书签字盖章页扫描件上传至省自然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逾期上传的,将不能参加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评审。各二级学院(部、中心)、部门必须于2011年11月10日下午16:00时前将签字盖章后的纸质申请书汇总报送科技处327。

   七、联合资助

    为了引导社会科技资源的投入,推动知识创新与科技创新,省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继续与依托单位开展联合资助工作,共同提供经费,支持本年度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和数学、管理类项目除外)。

    八、会员信息更新

    会员登陆后请按照要求补充完善个人基本信息和相关研究成果信息。会员信息是浙江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遴选评审专家、评价学术成绩的主要依据之一,请务必如实完整填写。

    请注册会员保证个人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如发现不符合省自然科学基金申请人资格的,对于新会员将不予注册,对于已注册会员将立即停用其帐号并予备注。

    九、省外专家推荐

    为进一步建设高水平的省外同行评议专家库,会员管理界面设立了“省外专家推荐”栏目,请各位会员按省自然科学基金办的相关要求积极推荐学术水平高、为人公正的省外专家。“省外专家推荐”栏目常年对注册会员开放。

    十、联系方式

    学校科技处联系人:唐步明 85070132   

    省自然科学基金办联系人:

    徐 敏:负责申报政策有关问题解答    电 话:0571-88212789,E-mail:xumin93@zjinfo.gov.cn;

    钱 昊:负责申报政策有关问题解答   电 话:0571-88212603,E-mail:qianhao@zjinfo.gov.cn;

    李志兰:负责依托单位及会员注册有关问题解答    电 话:0571-88867816,E-mail:zhilanli@zjinfo.gov.cn;

    管 博:负责网络信息系统技术问题解答    电 话:0571-86964972,E-mail:guanbo@zjinfo.gov.cn

    陈 登:负责网络信息系统技术问题解答   电 话:0571-87353861,E-mail:chend@zjinfo.gov.cn

    各学科项目管理员:

    钱 昊:分管信息与工程科学、 能源与建筑科学

    徐 敏:分管材料与化学科学、资源与环境科学

    李志兰:分管数学与物理科学、农业与生物科学

    陈 登:分管医学与医药科学

    管 博:分管管理科学

    特此通告。

    附件:1.浙江省自然科学基金一般项目申请指南

          2.浙江省自然科学基金青年科学基金项目申请指南

          3.浙江省自然科学基金重点项目申请指南

          4.浙江省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申请指南

科技处
二○一一年七月二十八日

附件1:

浙江省自然科学基金一般项目申请指南

一般项目支持科研人员开展自由探索与源头创新的科学研究,发现新人才、培育新思想。

一、基本要求

1.申请人具有从事基础研究的条件。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请主持一般项目:

(1)2010年、2011年获得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且资助经费在10万元(含)以上的;

(2)正在主持省重大科技专项与优先主题项目,且2011年9月26日前未能结题的;

(3)正在主持省部级以上科技计划项目累计经费达到200万元的。

2011年9月26日至2012年2月29日期间获得资助(注:获资助时间以有关部门项目批准通知或立项文件的发文日为准),主持前3条款所列项目的,省自然科学基金将不予资助,申请人应主动告知省自然科学基金办并撤回其2012年度一般项目申请。

二、申请书撰写要求

申请书包括简表、正文、参考文献三个部分。其中正文包括“项目名称”、“研究工作的科学意义”、“本项目研究目标,及其与申请者研究工作长期目标的关系”、“项目研究内容、研究方案和进度安排”、“项目创新之处”、“工作基础与工作条件”、“预期研究结果、利用研究结果计划和今后发展思路”等栏目。具体撰写要求参见一般项目申请书正文撰写提纲。

三、研究期限: 2-3年。

四、资助强度:

全额资助项目:8-10万元,其中数学、管理类为6万元。

联合资助项目:8万元,其中省自然科学基金资助5万元,依托单位资助3万元(数学、管理类项目除外)。

五、2011年度资助情况

一般项目申请4282项,资助率为18.5%。

附件2:

浙江省自然科学基金青年科学基金项目申请指南

青年科学基金项目支持青年科学技术人员在浙江省自然科学基金资助范围内自主选题,开展基础研究工作,培养青年科学技术人员独立主持科研项目、进行创新研究的能力。

一、基本要求

1、申请人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从事基础研究的经历;

 (2)具有博士学位或者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职称);

(3)男性1979年1月1日以后出生,女性1974年1月1日以后出生。

(4)未主持过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或者浙江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

二、申请书撰写要求

申请书包括简表、正文和参考文献三个部分。其中正文包括“项目名称”、“研究工作的科学意义”、“本项目研究目标,及其与申请者研究工作长期目标的关系”、“项目研究内容,研究方案和进度安排”、“项目创新之处”、“工作基础与工作条件”、“预期研究结果、利用研究结果计划和今后发展思路”等栏目。具体撰写要求参见重点项目申请书正文撰写提纲。

三、研究期限:2-3年。

四、资助强度:全额资助5万元。

附件3:

浙江省自然科学基金重点项目申请指南


重点项目支持科技人员针对已有较好基础的研究方向和优势学科开展深入、系统的创新性研究,促进学科发展,推动若干科学前沿或符合我省战略需求的重要领域取得突破。重点项目要体现有限目标、有限规模、重点突出的原则,重视学科交叉与渗透,有效利用国家和部门现有科学研究基地的条件,充分发挥学科优势与特色、发挥中青年学术骨干的作用,积极开展实质性的国内外合作与交流。
一、基本要求

1、申请人须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

2、正在主持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点项目、重大项目、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国家973计划立项项目、国家973计划立项课题、国家重大科学研究计划立项项目、国家重大科学研究计划立项课题以及省重大科技专项的负责人不得申请。
2011年9月26日至2012年2月29日期间获得资助(注:获资助时间以有关部门项目批准通知或立项文件的发文日为准),主持前款所列项目的,省自然科学基金将不予资助,申请人应主动告知省自然科学基金办并撤回其2012年度重点项目申请。
3、申请重点项目应提出明确的研究目标、创新的学术思想、合理的研究方案,申请者和项目组有厚实的研究工作基础和良好的研究条件。

二、申请书撰写要求

1、申请书包括简表、正文、参考文献三个部分。其中正文包括“项目名称”、“研究工作的科学意义”、“本项目研究目标,及其与申请者研究工作长期目标的关系”、“项目研究内容,研究方案和进度安排”、“项目创新之处”、“工作基础与工作条件”、“预期研究结果、利用研究结果计划和今后发展思路”等栏目。具体撰写要求参见重点项目申请书正文撰写提纲。

2、鉴于重点项目资助名额有限,省自然科学基金办将择优选取专家评价较好但因名额限制无法获得资助的重点项目转为一般项目予以资助。

重点项目转为一般项目以自愿为前提且申请人须符合一般项目的申请要求。申请人如同意转为一般项目,申请时须同时填报一份一般项目申请书。如未填报一般项目申请书,视为申请人不同意转为一般项目。该一般项目申请书的题目、项目组主要成员须与重点项目申请书完全一致,正文内容可按一般项目要求作适当调整。

如果同一申请人同时填报了重点项目、一般项目申请书,则视为申请的是重点项目并且同意转为一般项目。

三、研究期限:3-4年。

四、资助强度:

全额资助项目:30-40万元,其中数学、管理类为20万元。

联合资助项目:30万元,其中省自然科学基金资助20万元,依托单位资助10万元(数学、管理类项目除外)。

五、2011年度资助情况

重点项目申请373项,资助率为15.3%。

附件4:

浙江省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申请指南

省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简称省杰出青年基金项目)支持在基础研究方面已取得突出成绩的青年学者自主选择研究方向开展创新研究,促进青年科学技术人才的成长,培养造就一批进入国内外科技前沿的优秀学术带头人。省杰出青年基金项目作为我省基础研究杰出人才的孵化器,其主要培养目标是:获资助者能够成长为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点项目、国家重点基础研究发展计划项目等国家重点、重大基础研究计划的承担者,尽快步入国家级科技人才培养计划的行列。

一、基本要求

1.申请人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1969年1月1日以后出生;

(2)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或者具有博士学位;

(3)具有承担国家级基础研究项目或者在国外研究机构从事基础研究的经历。

2.申请人应当是申请省杰出青年基金项目的实际负责人,限为1人。

3.已主持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或者省杰出青年基金项目(包括省自然科学基金杰出青年团队、青年科技人才培养项目)的,不得申请省杰出青年基金项目。

二、申请书撰写要求

1、申请书包括简表、正文、参考文献三个部分。其中正文包括“项目名称”、“主要学术成绩、创新点及其影响”、“申请者发表的主要论文论著(不超过10篇)、主要获奖成果(不超过5项)目录”、“拟开展研究报告”等栏目。具体撰写要求参见省杰出青年基金项目申请书正文撰写提纲。

2、依托单位须组织学术委员会或专家组对省杰出青年基金项目申请人提出推荐意见(注:推荐表请从申报专栏下载),并将签章后的纸质推荐表与申请书一式一份提交所在单位科研管理部门。

3、鉴于省杰出青年基金项目资助名额有限,省自然科学基金办将择优选取专家评价较好但因名额限制无法获得资助的省杰出青年基金项目转为一般项目予以资助。省杰出青年基金项目转为一般项目以自愿为前提且申请人须符合一般项目的申请要求。申请人如同意转为一般项目,申请时须同时填报一份一般项目申请书。如未填报一般项目申请书,视为申请人不同意转为一般项目。该一般项目申请书的题目须与省杰出青年基金项目申请书完全一致,项目组主要成员、正文内容应按一般项目格式要求作适当调整。

如果同一申请人同时填报了省杰出青年基金项目、一般项目申请书,则视为申请的是省杰出青年基金项目并且同意转为一般项目。

三、研究期限:3-4年。
四、资助强度:
全额资助项目:30-40万元,其中数学、管理类为20万元。

联合资助项目:30万元,其中省自然科学基金资助20万元,依托单位资助10万元(数学、管理类项目除外)。

五、2011年度资助情况

省杰出青年基金项目申请198项,资助率为26.8%。

上一条:转科技处“关于申报2010年学校标志性科研成果奖励项目的通知”

下一条:转发科研处“关于科研工作量统计的补充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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