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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0年度浙江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的补充通知

(阅读次数: 发布时间:2010年04月02日

关于2010年度浙江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的补充通知
各二级学院(部、中心)、部门:
2010年度浙江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要求与往年有所变化,为了做好此次申请工作,提高申报质量,现将有关事项补充如下:
一、新会员注册要求填写实名和真实身份证号及手机号。
二、申请资格条件:
1、适用所有项目:
(1)申请人作为主持人当年只能申请一个项目;当年作为主持人或者主要成员的申请项目数,合计不得超过2项;课题组全体成员在提交申请前须知情同意。
(2)如果申请人已主持省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必须在通过结题验收后,才可申请主持新项目。
2、一般项目: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请主持一般项目。
(1)2009年获得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且资助经费在20万元(含)以上的。
(2)正在主持省重大科技专项与优先POSTAdmin_ArticleSav?5日前未能结题的;
(3)正在主持省部级以上科技计划项目累计经费达到200万元的。
3、重点项目:
(1)申请人须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
     (2)正在主持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点、重大项目的负责人不得申请。
4、杰青项目:
(1)1967年1月1日以后出生。
     (2)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或者具有博士学位。
(3)具有承担国家级基础研究项目或者在国外研究机构从事基础研究的经历。
(4)申请人应当是申请省杰出青年基金项目的实际负责人,限为1人。
(5)已主持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或者省自然科学基金杰出青年团队项目(青年科技人才培养项目)的,不得申请省杰出青年基金项目。
三、经费预算规定:
1、仪器设备购置费(一般项目)不超30%。
2、仪器设备购置费(重点项目、杰青项目)不超20%。
3、人员费不超15%。
4、管理费额定为5%。
四、其他:
1、正文的撰写,请使用省基金网站首页下载的模板,不得改变模板的设置参数。
2、一般项目的正文里,不得透露申请者姓名、工作单位及相关信息。
3、省内外专家推荐不做硬性要求。
4、简表的个人简介只填写主持人1人。
     5、简表校验并上传正文后,全文word隔天生成。
      6、4月10日前各二级学院(部、中心)、部门进行初审。4月15日前网上提交完整的电子文档。纸质文件暂交1份,待立项后再补交1份。
科技处
2010-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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