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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11年度教育部科学技术研究重点项目的通知

(阅读次数: 发布时间:2010年10月22日

关于申报2011年度教育部科学技术研究重点项目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部、中心)、部门:
    2011年度教育部科学技术研究重点项目(下称“重点项目”)申报工作拟于近日启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1. 重点项目鼓励年轻教师在理、工、农、医等领域自主开展探索性研究,项目申报人可自由选题。

    2. 重点项目实行限额申报。申报名额的分配除参照所在地区的高校数量外,主要依据历年承担项目执行情况确定,项目执行较好的地方(部门)增加申报名额予以鼓励。浙江省教育厅向教育部共限额推荐11项,安排我校限额申报1项

    3. 申报条件严格按照《教育部科学技术研究项目管理办法(修订)》(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执行。重点项目申请书为2008最新格式。《管理办法》和《申请书格式》分别通过教育部科技司主页的“政策法规”栏目和“下载中心”(http://www.dost.moe.edu.cn)中查阅或下载。

    4. 为保证项目质量,省教育厅和学校将严格按照《管理办法》要求,认真进行项目的遴选和申报组织工作。

    二、申报方式与时间

    项目通过“教育部科技管理平台http://stmp.moe.edu.cn”实行网上申报。申报流程和有关注意事项请查看“教育部科技管理平台”“通知公告”栏中“项目申报流程及注意事项”,申报人向学校申请账号。

    项目网上申报时间为:2010年10月20日至2010年10月26日

    网上申报成功后,申请人将一式8份纸质申请书报学校科技处327,逾期提交视为无效。

    三、注意事项

    1.重点项目只支持通用项目,凡研究内容涉密的不得申报。

    2.已获得支持且研究内容重复的项目,教育部不重复立项资助;项目申请人尚有在研的教育部科学技术研究各类项目,不得参加本次申报。

    3.项目申请书中所填项目研究目标、预期成果应以项目预算与项目研究内容为依据,实事求是,并具可考核性。杜绝项目申报高起点,立项后自行降低要求的不良倾向。

    4.“科技管理平台”网上项目申报系统将按规定时间开放,项目申报在系统限定的开放时间内进行。请各申请人妥善安排项目申报时间,尽早上传申报材料。

    5.学校将对申报材料认真进行形式审查,严格按照申报流程操作,凡未能通过管理平台成功提交申请书的视为弃权。

科技处
2010-1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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