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各学院(部)、机关各部门、教辅及直属单位:
经学校研究决定,现将《浙江科技大学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项目管理实施细则(试行)》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https://oa2.zust.edu.cn/forum/getSwfOfWord.do?openFileId=60452&doNothing=false
浙江科技大学
2024年1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