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帮助全日制本科(含预科)学生资助对象顺利完成学业,促进学生树立自信、自强、自立的人生观和价值观,根据财政部 教育部等部门《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财科教〔2019〕19 号)、省财政厅 省教育厅 省人社厅等部门《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浙财科教〔2020〕39 号)等文件精神,浙江科技大学自动化与电气工程学院学生资助对象认定工作组按照《浙江科技大学本科学生国家助学金评审实施办法》对已完成资助认定的同学进行评审。
依据《浙江科技大学国内本科生资助工作管理办法》第三章第九条相关规定:申请人若同时申请学费减免、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学院资助认定工作组将本着尽可能扩大受助范围的原则,统筹确定申请人资助项目及资助等级。经学院 2026-2027 学年学生资助对象认定工作组集体研究,在前期公布的评审规则下,对电气学院2026-2027学年的169名资助对象进行国家助学金认定。
经学院 2026-2027 学年学生资助对象认定工作组集体评审,认定国家助学金一档60人,国家助学金二档109人,详细名单见附件。
公示期:2026年11月05日至2026年11月09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资助对象认定工作组反映。
自动化与电气工程学院学生资助对象认定工作组
2026年1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