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关于做好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和浙江省教育考试院有关工作要求,结合学院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工作原则
2025年电气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将坚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以提高人才选拔质量为核心,在确保安全性、公平性和科学性的基础上,做到统筹兼顾、精准施策、严格管理。
二、组织管理
电气学院成立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指导、统筹、协调、监督、管理本学院的复试录取工作。成立学科(专业)专家复试小组,负责具体复试环节的学术专业水平评价、外语水平评价以及综合素质评价等工作。成立资格审查小组,根据我校复试录取工作实施方案对不同类别的考生进行资格审查确认以及通知等工作。成立应急工作组,处理复试过程中遇到的突发事件。
三、复试工作
(一)时间安排
第一阶段为一志愿考生复试,时间为3月31日(周一)。请考生届时积极做好准备。如因重要原因发生变动,将提前在学院网站上另行通知,请及时关注。
第二阶段为调剂考生复试,预计4月8日开始,具体见自动化与电气工程学院研究生教育公告栏目。请考生届时积极做好准备。如复试时间因重要原因变动,将提前在学院网站上另行通知,请及时关注。
(二)复试分数线确定原则
1.复试分数线按照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A类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确定。
2.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我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实行差额复试,复试比例一般不低于120%(合格生源比例不足的,按实际合格生源数组织复试)。
3.“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复试分数线按照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B类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确定。
(三)复试资格审查
复试前,由本学院组织对复试考生进行报考资格审查,对不符合教育部规定的考生,不予复试。
考生必须提交以下资料:
1.有效身份证。
2.初试准考证。
3.《浙江科技大学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思想政治品德审查表》,并由考生本人档案或工作所在单位的人事、政工部门加盖印章。
4.学历证明资料。
应届本科毕业生:完整注册后的学生证(高校教务部门颁发的学生证)原件、《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的打印件(来源地址:http://www.chsi.com.cn/xlcx/bgcx.jsp)。
往届本科毕业生:本科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的打印件(来源地址:http://www.chsi.com.cn/xlcx/)。因毕业时间早而不能在线验证的,需提供教育部《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http://www.chsi.com.cn/xlrz/)。
提前毕业的考生,即目前在校三年级学生,必须持有现就读学校教务部门出具的学分证明原件,并注明该生在2025年9月1日前能取得毕业证书。
同等学力考生必须获得国家承认的大专毕业学历两年或两年以上,即2023年9月1日前毕业的同等学力考生方具有复试资格。
同等学力考生需提供专科毕业证书原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的打印件(来源地址:http://www.chsi.com.cn/xlcx/)。大学本科结业生按同等学力身份考生对待,须提供结业证书原件。
5.其他资料
所有考生签订《诚信复试承诺书》。
退役士兵计划考生须提供《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
考生的学历(学籍)信息核验有问题的,应在复试前完成学历(学籍)核验,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证明。
大学期间的学习成绩单、毕业论文、科研成果、专家推荐信等(非必备材料)。
(四)加分项目和政策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后3年内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可申请享受初试总成绩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1.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国际中文教育志愿者”项目之一,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
2.退役大学生士兵〔即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者,其中,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含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下同〕达到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条件。
申请享受初试加分的考生,须在网上报名时按要求填报相关信息。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进行审核。未按规定申报或审核未通过的,不享受加分政策。加分项目不累计。
(五)复试形式、内容及具体要求
本学院复试工作采取线下复试。复试内容包括以下几个部分:
1.综合面试:侧重点是为了更全面的了解考生情况,考察其专业知识、综合素质及科研能力等情况。每位考生面试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同一学科(专业)各复试小组的面试方式、时间、试题难度和成绩评语评定标准原则上应统一。
2.专业课测试:根据已公布的复试科目,对考生组织专业课测试,形式为笔试。考生注意:不允许带计算器,只允许带黑色水笔等文具。
3.外语听力及口语测试。形式为英语口头交流。
以上3个环节考核成绩满分各为100分。
4.同等学力加试:同等学力考生必须加试两门所报专业相关的大学本科主干课程,加试科目不得与初试和复试中的专业课科目相同,加试方式为笔试。加试课程的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但不合格者(低于60分)不予录取。
5.心理测试:所有参加复试的考生均需参加心理测试。
6.思想政治品德考核: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是保证入学新生质量的重要工作环节,对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六)考生总成绩计算
复试成绩(满分100分)=综合面试×50%+专业课测试×30%+外语听力及口语测试×20%;复试成绩不合格(低于60分),不予录取。
总成绩(满分100分)=(初试成绩/5)×50%+复试成绩×50%。
(七)应急处置。本学院成立应急工作组处置硕士研究生复试中的突发事件,严格落实好各项防护和保障措施。
(八)复查工作。入学后3个月内,本学院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心理测试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四、调剂工作
(一)调剂基本条件
调剂考生初试成绩须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A类考生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并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初试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相同或相近。具体调剂条件设置将在电气学院复试调剂公告中予以公布。
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申请调剂到普通计划录取,其初试成绩须达到相关专业A类考生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符合条件的,可按规定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报考普通计划的考生,符合“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报考条件的,可申请调剂到该专项计划录取,其初试成绩须符合我校确定的接受“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调剂的初试成绩要求。
(二)调剂程序
我校接收所有调剂考生必须通过教育部指定的“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进行。
我校每次开放调剂系统持续时间不低于12个小时。对申请同一招生单位同一专业、初试科目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本学院按考生初试成绩择优遴选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我校调剂志愿锁定时间为36小时。
本学院根据各专业招生计划,确定具体缺额情况,报研究生院,由研究生院发布调剂专业相关信息。考生登录网上调剂系统,填报调剂志愿申请。本学院通过网上调剂系统,筛选并确定拟复试考生名单,经研究生院审批后向考生发复试通知,同时本学院会在学院网站公布复试考生名单及复试相关安排等信息。考生网上确认接受复试通知后进入复试环节。本学院对公示无异议的考生组织进行复试。
五、录取工作
(一)录取原则
1.根据初试、复试折算后的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择优录取。若存在同分情况,则按初试成绩较高者录取。
2.复试成绩不合格者(低于60分)不予录取。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科目不合格者(低于60分)不予录取。考生提供虚假信息,影响考试公平公正,经学校纪检监察部门核查属实的,不予录取。
3.一志愿考生和调剂考生分别排序录取。一志愿考生录取完毕后,空余的名额方可用于调剂录取。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考生单独排序录取。
4.若拟录取考生自愿放弃录取资格或因招生计划动态调整等原因增加招生指标,则按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补录取,补录取考生如已接受其他招生单位录取的则不予录取。
5.调剂考生已通过电话、短信等多种方式联系且未在规定时间内登录调剂服务系统确认待录取的,视为放弃录取资格。
6.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录取资格无效。
(二)录取工作管理
考生通过学院组织的复试后,依据考生总成绩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每批考生分开排名录取。拟录取名单经研究生院审核后,报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在学校研究招生网站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日。公示结束后,学校通过“研招信息公开平台”将拟录取名单报浙江省级教育考试院进行政策审核,并按要求向教育部备案。
拟录取名单确定后,对考生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德、诚信、责任感、纪律性等进一步核实。对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考生应在复试成绩公示后两周内向拟录取的学院提交近1个月内二级甲等及以上医院体检报告单。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及《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执行。
六、招生录取信息公开工作
电气学院严格按照规定,将复试考生名单、拟录取名单和调剂公告在本学院官网进行准确、规范、充分、及时公开。
七、其他注意事项
1、2025年研究生招生复试的各项通知请及时关注自动化与电气工程学院网站研究生教育专栏https://aee.zust.edu.cn/yjsjy/tzgg.htm(如最新通知、复试名单等)以及研究生院招生专栏http://yzw.zust.edu.cn/tzgg.htm。若无故不按时参加复试和体检,则视为自动放弃复试资格。
2、考生请及时参加体检。
3、请广大考生务必在复试、调剂工作期间(除复试过程中外)保持手机、电话畅通,并及时关注网上通知,若由于考生原因造成通知不到位,后果由考生自负。
4、本复试、调剂方案及实施细则由浙江科技大学自动化与电气工程学院负责解释。若本细则中有与学校规定不一致之处,以学校规定为准。
学院招生联系人:凌老师
联系电话:(0571)8507 0256
学院纪检电话:(0571)8507 0267
八、本办法由电气学院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照学校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自动化与电气工程学院
2025年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