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
当前位置: 学院首页 >> 学生工作 >> 团委工作 >> 新闻中心 >> 正文

关于组织开展2020年上半年推荐优秀团员作党的发展对象工作的通知

(阅读次数: 发布时间:2020年04月02日

班团支书

  推荐优秀团员作为党的发展对象(简称“推优”)是党赋予共青团的一项光荣任务。做好“推优”工作,是培养造就社会主义事业接班人,加强党员队伍建设,充实党的新生力量的需要,也是激发广大团员青年政治热情,增强共青团组织吸引力和凝聚力的必然要求。

  为扎实推进党的新生队伍建设,各支书需严格遵照《浙江科技学院优秀团员推优入党实施办法》(附件1)要求,完成“推优”工作。“推优”过程中,准确把握所推团员质量,将优秀团员青年吸收到党员队伍中来。“推优”名单确定后,及时填写《浙江科技学院优秀团员青年入党推荐表》(附件2),落实积极分子培养的相关规范要求。

  请各班团支书高度重视,认真落实,于4月6日前电子版上交《浙江科技学院优秀团员青年入党推荐统计表》(附件3)至1315766172@qq.com,纸质版材料于正式开学后上交至C1-432办公室(另行通知)。联系人:曹宇,联系方式:0571-85070171

自动化与电气工程学院团委

2020年4月2日

 

上一条:关于确定2020年上半年优秀团员作为入党积极分子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确定优秀团员作为入党积极分子的通知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