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部、中心):
根据《浙江科技学院关于印发青年英才评选及培养办法的通知》(浙科院人〔2012〕4号)文件精神,为努力建设一支适应特色鲜明高水平应用型大学要求的后备学术带头人队伍,现就做好2012年浙江科技学院青年英才评选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条件
(一)申报人须为本校在编、在岗人员,并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拥护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恪守科学和职业道德,学术规范,治学严谨,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开拓创新精神。
2、年龄在45周岁(含)以下,以2012年12月31日为计算截止期。
3、独立讲授过两门及以上课程,教学效果良好。
(二)申报人近五年的教学、科研业绩条件:
1、主持承担国家级项目1项及以上(人文社科类教师可适当放宽至主持承担省部级项目2项及以上)。
2、另须同时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第一作者发表SCI\SSCI\EI\A&HCI收录的期刊论文或一级期刊论文2篇及以上。
(2)获厅局级及以上成果奖1项及以上(申报人排名第一)。
(3)获授权发明专利1项及以上(申报人为第一发明人)。
(4)指导大学生A类学科竞赛(参照教务处有关规定)获国家级奖项1项或省级二等奖及以上2项。(申报人排名第一,若本学科无A类竞赛则报请教务处核准降至本学科最高类别)
(5)教学业绩考核连续3年为“A”。
外语类、艺术类、体育类等学科具有博士学位(艺术类含博士在读)的教师其教学、科研申报条件可适当放宽。具有连续1年及以上海外工作学习经历或企事业单位实践进修经历者,在同等条件下可优先考虑。人才培养业绩特别突出者、入选“新世纪151人才工程”第二层次及以上等人才培养计划者,符合基本条件的可直接申报。
二、评选程序
(一)申报人按规定填写申报表,并提交有关证明材料。
(二)申报人所在二级学院(部、中心)择优遴选、排序推荐,签署意见后报人事处。
(三)人事处会同教务处、科技处等部门对申报人材料进行综合审查,确定候选人。
(四)校学术委员会采取公开答辩、无记名投票的方式确定入选人员,评审结果报学校院长办公会议审定。
(五)人事处对审定的人选进行公示,公示一周无异议后发文公布。
三、评选名额
2012年将评选浙江科技学院青年英才15名左右。
四、支持保障与考核管理
具体详见《浙江科技学院关于印发青年英才评选及培养办法的通知》(浙科院人〔2012〕4号)(附件3)文件要求。
五、材料及时间要求
(一)《浙江科技学院青年英才申报登记表》(附件1)一式3份(用标准A4纸打印),并附相关证明材料;
(二)《浙江科技学院青年英才评选一览表》(附件2)一份;
请各单位将申报材料(电子版发送至:105029@zust.edu.cn)在2012年5月25日前报送至人事处(行政楼309)。
联系人:陈海明,联系电话:0571-85070152。
附件1:浙江科技学院青年英才申报登记表.doc
附件2:浙江科技学院青年英才评选一览表.xls
人事处
2012年5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