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同学:
根据《浙江科技学院本科专业大类招生与培养实施办法(试行)》(浙科院教〔2015〕16号)文件的相关规定,以及按照《浙江科技学院自动化与电气工程学院2017级电气大类招生专业分流实施细则》的要求,本院对2017级同学的各课成绩进行综合排名,按“志愿优先”原则进行专业分流。具体要求如下:
1、如何填报志愿
本次专业分流按“志愿优先”原则填报,要求每位同学务必填满四个志愿,否则填报无效。
2、专业分流时间安排
(1)2018年4月12日中午12点30分进行专业分流动员;
(2)2018年4月16日上午10点30分至下午16点,各位同学交专业分流表格,上交表格地址:中德工程师A楼202室;
(3)2018年4月18日—4月19日,电气学院网站公示分流结果;
(4)2018年4月21日,教务处根据各学院分流结果,在教务管理系统内创建班级;
(5)2018年4月24-25日,学院在教务管理系统进行学生分流后的学籍操作。
各位同学根据自身的专业发展目标、兴趣特长和相关专业成绩等,务必在规定时间内上交专业志愿分流表,不按时上交专业分流表格的由学院统一安排专业;已经上交表格的不再更改,请各位同学慎重选择。
电气学院
2018年4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