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务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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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关于开展2015级大类招生专业分流工作的通知

(阅读次数: 发布时间:2016年04月05日

各相关学院:

    根据《浙江科技学院本科专业大类招生与培养实施办法(试行)》(浙科院教〔2015〕16号)相关规定:学校对按专业大类招生的学生采取“1+3”的培养模式,即新生入学时在专业大类内不分专业和专业方向,在完成大类基础课程学习后,根据自身的专业发展目标、兴趣特长和相关专业成绩等,第二学期参加本专业大类的分流,第三学期正式进入本专业大类中的某个专业(或专业方向)学习。

    现将2015级大类招生专业分流工作部署如下:

1、4月13日前,学院网页公布各大类招生专业分流细则;

2、4月14日——4月28日,学院完成分流解读、学生分流组织、分流结果公示等工作;

3、4月29日,学院将分流结果报教务处备案;

4、5月3日,教务处根据分流结果在教务管理系统内创建班级;

5、5月4日,学院在教务管理系统进行学生分流后的学籍操作。

 

    为尽量减小对后续排课、选课等教学管理环节的影响,请各相关学院务必按照教务处的时间安排完成本次分流工作。

 

 

教务处

2016年4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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