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本学期期末结束、假期及下学期开学初
教学工作事项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部、中心)、相关职能部门:
本学期期末考试将于2009年7月1日结束,学生暑假从7月2日开始,下学期9月5日普通本科新生报到注册,9月6日老生及专升本新生报到注册。请各单位严格按学校有关管理规定抓好本学期期末、假期及下学期初教学方面的各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期末考试和下学期补考
1、本学期期末集中考试将于6月22日至7月1日进行,具体时间可在教务管理系统或各二级学院网站中查询。期末分散考试(不包括随堂考试)的课程由各二级学院使用教务管理系统进行安排,考试时间应在18周或之前,考试安排应于课程考试前一周公布,并通知相关学生。
2、各二级学院(部)要严格按照学校下发的“关于开展加强考风严肃考纪专项教育工作的通知”(教务处【2008】30号),切实加强期末考试的考试管理和考风建设。
3、各课程要认真做好命题工作,切实把好试卷质量关。各任课教师要对本课程(环节)的学生考勤情况进行全面整理统计,并将统计结果在期末考试之前(6月12日前)报学生所在学院。凡缺课或缺做实验或缺交作业达三分之一者,或任课教师随机抽查三次旷课者均无考试资格。试卷印制、封装、领取工作均按我处有关规定执行。
4、请任课教师要及时做好阅卷工作,并在考试(查)结束后三天内(四统一课程可在五天内)将成绩录入系统,同时按教学班作好试卷分析。学生所在学院要在7月7日前通知学生到教学管理信息系统中查询本人成绩。
5、补考安排从9月6日开始,为期一周。请各二级学院在7月14日前,做好本学院的专业及专业基础课的补考安排并上交教务处,教务处排定全校公共基础课及汇总各二级学院补考安排后,于8月10日前在教务处网站和教务管理系统中予以公布,各二级学院要在本学院网站中及时转发教务处公布的补考安排。另在本学期学生离校前,各二级学院应当通知学生,可在8月10日后在教务处网站、教务管理系统或各二级学院网站中查询补考安排。
二、成绩填报
1、课程考试结束后三天内(四统一课程可在五天内),任课教师务必将成绩录入教学管理信息系统并完成提交(期末成绩填报及录入的说明详见附件一和附件二)。为缓解期末教务管理系统运行高峰时的紧张状况,教师上交书面成绩可延期至下学期开学一周内,任课教师可在此期间选择合适的时间打印成绩一式两份交本院(部)教务秘书。由开课学院在收齐本院(部)所有开课课程的成绩单后,及时整理,按要求装订成册,一册上交教务处,另一册存本院(部)备查。
2、辅修专业的主办学院负责收集本学院开设辅修专业的成绩单,并及时报送一份到学生所在学院备查,并于6月20日前落实好下学期辅修专业教学任务。
3、各学院教务秘书在本学院所有期末成绩录入系统后,于9月25日前打印一份班级成绩汇总表并盖学院章报教务处。
4、退学学生的历年学习成绩单请各学院及时送交学校档案室存档。
三、寄发成绩报告单
考试结束后,各班班主任应及时到学院办公室获取学生期末考试成绩及重修成绩(建议通过教学管理信息系统中学工组用户直接上网查询),正确无误地填写学生成绩报告单或通过教学管理信息系统直接打印。各学院务必按准确地址将学生的成绩报告单寄给学生家长,并要在寄发成绩报告单的信封上注明寄发学院。寄发成绩报告单的截止日期为2008年7月9日。
四、毕业生工作
1、请各学院按照教务处“关于2009届毕业生工作通知(二)——毕业(学位)资格审核、证书制作等工作”要求,完成毕业(学位)资格审查和证书制作。
2、经研究,2009届毕业生单学期(第一、三、五、七学期)课程换证考试将提前在7月初举行,双学期换证考试(第二、四、六、八学期)在下学期补考时进行,请各学院认真作好结业学生的换证考试报名和教师的出阅卷工作,具体要求及时间安排见“关于提前举办2009届毕业生单学期课程换证考试的通知”。
3、毕业生成绩总表应在7月10日前完成打印并盖章,一式两份,一份交学生处存进学生档案,另一份交学校综合档案室存档。
4、按照“浙江科技学院学籍管理规定的补充规定”,2006级学生(建筑学2005级、专升本2008级)的毕业资格预审在9月份补考后进行,学生所获得总学分若比教学计划规定应取得的学分少18分以下(含18学分)者,可进入毕业学年学习,反之,则不能进入毕业学年学习,将予以降级。
四、短学期教学安排
短学期教学从7月2日至9月4日,教学内容包括:实验、认识实习、生产实习、金工电工实习、课程设计、社会实践、军训、大学生科技竞赛培训等,具体安排详见“关于本学期期末、假期和下学期开学初实践教学工作的通知”。请各二级学院、工程实践中心、团委、体军部等做好相关的通知、组织、落实、考核以及教学安全等工作。
五、学生报到
下学期,9月5日普通本科新生报到注册,9月6日老生及专升本新生报到注册,9月7日老生及专升本新生正式上课。各学院必须严格按“浙江科技学院学生学籍管理规定”和“浙江科技学院学生学籍管理补充规定”的要求实行学生注册管理,并将注册信息进教务管理系统。请各学院在9月23日前向我处上报学生报到注册情况。
六、学籍处理
1、各学院应在下学期补考结束后一周内,按照“浙江科技学院学生学籍管理规定“和“浙江科技学院学生学籍管理规定的补充规定”作好降级、学业预警、退学警示等学籍处理工作。
2、开学第三周,各学院须将休学期满未办理复学手续的学生名单报教务处,并附历年学习成绩一份。
3、09-10第一学期转专业工作将于9月6日启动,具体的要求及时间安排另见通知。
七、重修报名
09-10学年第一学期重修报名工作从本学期最后一周开始,至下学期开学第三周结束,具体的要求及安排另行通知。
以上各项工作,请各院、部、各有关单位务必传达到全体教师和学生。该文件及有关通知均可在校园网教务处网站教务通知中上查阅(http://jwc.zust.edu.cn)。
附件:1.期末成绩填报及录入的说明
2.网上成绩录入说明
浙江科技学院教务处
二○○九年五月二十五日
主题词:教学 期末工作 事项 通知
浙江科技学院教务处 2009年5月25日印发
附件一
期末成绩填报及录入的说明
根据学校安排,本学期期末考试定于2009年6月22日至7月1日进行。为了规范成绩管理,现将期末考试考查成绩录入及填报的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成绩录入
一)成绩录入要求
1、 本学期所有成绩均由任课教师在网上录入。(录入办法和注意事项详见“网上成绩录入说明”)(附件二)
2、 期末各门课程考试及重修课程考试结束三天内,由任课教师将成绩录入教务管理系统并完成提交,在服务器正常运行的情况下,因教师个人原因未能完成成绩登录或录入成绩错误造成的影响及后果由教师本人承担。
3、为使生成的总评成绩及统计信息正确,对于特殊情况(缓考、旷考、作弊及取消考试资格等)的成绩录入应当在备注栏中注明(在备注栏的下拉框中进行选择)。
4、教师将成绩录入系统并提交完成后,原则上不允许再更改。对于已提交的成绩确实存在错误要进行修改的,须按以下流程操作:
⑴更改人从教务处网站下载中心教务相关内容中下载“教师修改成绩申请表”,填写一式三份。申请表的“更改理由”栏内必须详细写明原因(如成绩为何出错、学生为何遗漏等过程),否则申请将不予受理。
⑵教师所在学院教学院长审批。
⑶教师本人将经审批同意的申请表及已提交的成绩单一份(每页成绩单上均要有教师本人签名)交教务处成绩管理人员。
⑷教务处审批。
⑸审批同意后,教务处成绩管理人员重新开通录入功能、任课教师登录系统在三天内完成修改;
二)其他事项
1、任课教师应管理好本人的用户及所承担课程的成绩录入密码,做好保密工作。
2、成绩录入过程中若发现系统有问题或其它意外情况请及时与本学院教务秘书或教务处联系。
3、教务处联系人:黄伯西、申想真(Tel: 85070121,85070129)
请各学院务必要求各任课教师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成绩录入,以确保学校在7月8日生成下学期补考学生名单。
二、成绩填报
一)课程成绩的打印
1、所有课程的成绩统一按教学班,A4规格打印一式两份;
2、成绩单都须由相关人员一一签章,且必须用黑色钢笔或签字笔填写,不可复印或复写。
二)课程成绩的上交
任课教师可在下学期开学一周前将签字完成的两份期末成绩单交本学院(部)教务秘书。对于不符合填报要求的打印成绩一律退回重新填报。
三)汇总成绩的上报
学生所在学院教务秘书在本学院所有期末成绩录入系统后,于2009年9月25日前打印一份班级成绩汇总表并盖学院章报教务处。
三、成绩的归档整理
开课学院在收齐本院(部)所有开课课程的期末考试及补考、重修成绩单后,应及时整理,按要求装订成册,一册上交教务处,另一册存本院(部)备查。
附件二
网上成绩录入说明
08-09学年第二学期成绩网上录入请按照以下程序进行:
1、登陆:教务管理系统网址:http://60.190.253.155 (或点击浙科院主页→教务管理系统) ,选择身份为教师,输入用户名称(即职工号)和用户口令,进入“浙江科技学院教务管理系统”。
2、成绩录入:点击成绩录入栏选择课程,输入该课程成绩录入密码,进入成绩录入界面。在右上角选择记分制(百分制或五级记分制),在左上角设置课程的平时、期中、期末、实验成绩的比例(如只录入期末成绩,则在平时成绩比例中设0,期中成绩比例中设0,期末成绩中设100,实验成绩中设0,以此类推),成绩录入完成后,点击页面下中的保存,系统即会根据以上比例设置的情况自动计算生成学生的总评成绩 (每进行一次保存操作,系统都会自动计算生成一次总评成绩)。
为使生成的总评成绩及统计信息正确,对于特殊情况(缓考、旷考、作弊及取消考试资格等)的成绩录入应当在备注栏中注明(在备注栏的下拉框中进行选择)。
3、成绩录入时若进入不了成绩录入界面,或在打印成绩时点击打印按钮无反应,请按住Ctrl键不放,再点击相应按钮。
4、提交、打印:确认保存后的成绩无误后请按提交,提交后的成绩打印请按以下步骤进行:点击信息查询下的选课情况栏,在出现的界面上选择相应的学年、学期和上课信息后显示相应教学班的名单,点击输出成绩名单生成成绩单,点击打印默认为格式二,生成成绩表(Excel格式),将该表按教学班名单直接A4纸打印(即弹出对话框为空,不进行行政班选择)。为缓解期末高峰时系统的紧张状况,教师打印并上交书面成绩的期限延后至下学期开学第一周,任课教师可在此期间选择合适的时间打印成绩。
若在成绩录入过程中发现问题,请及时向各学院(部)教务秘书或教务处提出,以便及时解决。教务处联系人:黄伯西、申想真(电话:85070121,85070129)。
教务处〔2009〕1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