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气学院2017级本科生:
为使大家清楚明白毕业前的学校安排及各相关时间点,现将教务处有关毕业生工作的通知转发如下:
关于2021届毕业生工作的通知(一)
各二级学院:
现将2021届学生进入毕业(学位)资格审核前应完成的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预计毕业生名单
截止4月2日2021届毕业生名单见教学管理人员QQ群共享(不含出境交流等不在校学生)。
二、毕业生照片网上核对工作
各学院务必通知学生在4月16日前到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网页“图像校对”菜单中注册登陆后,核对照片信息。截止4月2日,仍有45名预计毕业生未拍摄学历照片(具体名单请从教学管理人员QQ群下载),学院务必督促学生于4月30日前尽快提交照片。各位学生要认真及时地做好照片信息核对,以免影响正常毕业。
三、学士学位授予条例的有关说明
2011年9月及以后入学的学生学位审核参照《浙江科技学院学士学位授予办法(修订)》(浙科院教〔2012〕5号)执行:学生在校期间,因学分绩点不足1.8但达到1.5及以上,或只受到一次记过处分,满足下列情况之一者,在毕业前经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所在二级学院审核,报教务处复审提交校学位评定委员会讨论批准后,可授予学士学位。
根据上述条件申请学士学位的学生,必须在毕业前已获得相应的证件、证书、授权书等,并须提供证明材料的原件及相应复印件。
四、毕业资格预审
(一)、审核依据:
1、根据《浙江科技学院学生学籍管理规定》中第十节有关毕结业的规定,依据2017级(建筑学、城乡规划根据16级,专升本根据19级)教学计划(降级学生也可参照入学当年的教学计划),对本学院毕业班学生的课程成绩进行全面审核。
2、根据教育部《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2014年修订)》(教体艺[2014]5号)文件精神第9条:普通高等学校学生毕业时,《标准》测试的成绩不到50分者按结业或肄业处理。根据我校体育部提供名单,未达标学生予以结业处理。(适用于2014年9月及以后入学学生。)
(二)、审核方式:
1、学生自审(仅作为最终审核结果参考)。可打印下发全部毕业环节学生学业成绩总表,并提供毕业审核用专业培养计划,让学生根据培养计划自行核对,将不能毕业名单汇总。(建议如下格式):
学号 |
姓名 |
性别 |
专业名称 |
结业原因 |
********** |
***** |
* |
*********** |
大学物理B1,B2-5,电路原理B-3,复变与积分变换函数-2,体质健康训0.5,外语c类-4,体育-1,科研创新-2,绩点<1.8 |
2、终审。对照相应培养计划及学生自审结果进行逐一核对,形成最后毕业审核结论。
(三)、时间截点:根据校历,2021届学生6月23日毕业典礼,之前需完成数据处理、证书打印、照片张贴、盖章制作等各项工作,因此各学院审核结果需在5月30日前上报教务处(具体格式及要求另行通知)。证书制作等工作具体时间及安排另行通知。
请各学院将上述要求通知2021届学生,并在相应时间内认真完成各项工作。
教务处
2021年4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