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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气学院关于开展2019级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聘任上岗工作的通知

(阅读次数: 发布时间:2019年08月30日

电气学院各位教师:


根据《浙江科技学院关于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招生条件的规定》(浙科院研[2017]3号,以下简称《招生条件》,见本通知附件1)的要求,即日起启动电气学院2019级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聘任上岗相关工作。本次工作涉及电气学院拟指导2019年新入学的“智能制造与控制工程”学术硕士(包括中国研究生以及留学生研究生),以及“车辆工程”专业硕士的研究生指导教师。现将工作程序和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1. 电气学院网站以及办公群发布工作通知,组织教师申报。


2. 有意向的教师仔细查看本通知,符合《招生条件》上岗条件的请尽快填写《2019电气学院硕导上岗申请表》以及《2019电气学院硕导上岗信息汇总表》。具体表格见附件2、附件3,参照示例填写,须同时提供电子版与打印版;


3. 教师按照《招生条件》上岗条件要求(3万元/每生),提供经费相关证明的电子版与打印版,从学校财务处系统内个人账号登录获得近一周内经费的截图,如附件4所示;


4. 电气学院审核教师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和有效性,并报请学院学术委员评审,经公示无异议后,报学位点二级学院以及研究生院审核备案。


5. 时间要求:教师填写申请表与汇总表须于2019年9月1日(周日)中午12:00前提交电子版,逾期不再接收。纸质签名版须与9月2日(周一)上午9:00前提交给电气学院王逸林老师处。纸质版可代交,但须保证本人签名。


6. 个人学术诚信保证:申请的教师必须要保证表格填写的内容、本人签名、提供的证明材料真实有效,申请表与汇总表内容相一致。一经发现任何弄虚作假行为,立即取消导师上岗资格并记入电气学院教师学术诚信记录。


自动化与电气工程学院

2019年8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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