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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2014年推荐优秀团员作党的发展对象工作的通知

(阅读次数: 发布时间:2014年11月27日

电气学院12、13级团支部:

       推荐优秀团员作党的发展对象(简称“推优”)是党赋予共青团的一项光荣任务。做好“推优”工作,是培养造就社会主义事业接班人,加强党员队伍建设,充实党的新生力量的需要,也是激发广大团员青年的政治热情,增强共青团组织吸引力和凝聚力的必然要求。

       为扎实推进党的新生队伍建设,12、13级团支部需严格遵照《关于进一步做好推荐优秀团员作党的发展对象工作的实施意见》(附件1)要求,完成“推优”工作。“推优”过程中,准确把握所推团员质量,将优秀团员青年吸收到党员队伍中来。“推优”名单确定后,应及时填写《浙江科技学院优秀团员入党推荐表》(附件2),落实积极分子培养的相关规范要求。

        请12、13级团支部高度重视,认真落实,于12月5日前电子版上交《浙江科技学院优秀团员青年入党推荐统计表》(附件3)至690660707@qq.com

联系人:孔燕,电话:550881

附件点击打开链接

1. 关于进一步做好推荐优秀团员作党的发展对象工作的实施意见》

2.《浙江科技学院优秀团员入党推荐表》

3.《浙江科技学院优秀团员青年入党推荐统计表》

 

电气学院分团委

2014年1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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