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年级、专业:
为做好2012-2013学年学生综合测评和三好学生、各类奖学金的评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1、9月4日-10日,各学院召开班主任会议,根据《浙江科技学院学生综合测评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要求,布置有关工作,并到学工办领取综合测评相关用表(电子版,学院网站上下载领取时间另行通知)。根据学院特色及学科特点,向本院学生公布新学年学院自主加减分的项目及分值。班主任召集班级综合测评动员大会,指导学生进行学年总结和综合测评。
2、9月11日-14日,各年级汇总、审核各专业(班级)的综合测评结果,上报学工办王斌老师处,统一汇总在学院网上公示,上交学校学生处。
3、9月17日-25日,各专业,年级在综合测评的基础上开展各类奖学金及三好学生评定工作,将评奖评优情况在全院范围内进行公示,并将各类“评奖评优评审表”及推荐材料交至学生处。
4、10月8日-15日,学校汇总各学院评比结果,并在全校范围内进行二次公示,各学院进行查漏纠错工作;
5、10月13日-20日,在校奖学金评审结果的基础上,评选出校级以上的各类奖(助)学金获得者,公示后报学生处。
6、10月22日前,学校汇总校级以上的各类奖(助)学金评审结果,经规定程序后上报省教育厅。
二、学生自我总结和综合测评
开展学生自我总结、班组评议、德智体表现记实综合测评,是学生进行自我教育,相互学习,相互促进,取长补短,激励学生德智体全面发展的有效办法,是评优工作的基础和主要依据。
1、写好学生自我总结和班级评语。每个学生都要认真写好自我总结,认真填写《学生综合素质测评表》(此表要存入学生个人档案),班主任和测评小组成员要实事求是地分析每位同学上一学年的表现,写好班级评语(签字),根据《办法》要求打好德育测评总体印象分。
2、认真做好综合测评工作。各学院要按照《办法》如实计算出每位同学(降级及转专业学生的测评归在测评学年第二学期其所在班级中参加)的各项测评分数,其结果要在班级公示,并经学生本人核对(签名)。测评的有关材料由本学院学工组统一保存备查。
电气学院学工办
2013.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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