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科技学院自动化与电气工程学院“大华奖学金”优秀学生评选实施办法(试行)》,经个人申报,学院老师推荐,院评奖小组审核,现将2020年自动化与电气工程学院“大华未来之星” 奖学金评选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21年1月4日至2021年1月8日止。
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映。反映问题要求实事求是,提倡署本人真实姓名,反对借机诽谤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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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高老师
自动化与电气工程学院
2021年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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