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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科技学院优秀团员推优入党实施办法

(阅读次数: 发布时间:2023年04月18日

 一、推优工作的基本原则

(一)坚持标准,规范程序,注重培养,坚持公开、公正的原则。

(二)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严格按照推优条件来推荐,力争成熟一个推荐一个。对条件不成熟的应该继续培养,坚决防止片面追求推荐数量、降格以求的倾向。

(三)党组织发展28周岁以下团员入党应经过团组织召集的群众推优会。从而使推优工作逐步成为党组织发展青年党员的主要渠道,使共青团员成为党组织发展青年党员的主要来源。

二、推优对象的范围条件

(一)凡团组织关系在我校的共青团员,年龄在28周岁以下,积极参加团内组织活动,完成团组织分配任务,并已递交入党申请书的团员,经过培养教育,基本具备或接近党员条件的优秀团员,均可作为推优对象。

(二)团组织在推优工作中,必须按照《党章》规定的党员条件,把政治立场坚定,在工作、学习、生活中起先锋模范作用的优秀团员作为向党组织推荐的对象。 推荐对象的具体条件为:

1、努力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思想上、政治上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积极向党组织汇报思想状况。

2、对党忠诚老实,言行一致,切实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支持好人好事,反对坏人坏事,对不良倾向敢于斗争。

3、积极参加社会活动和公益活动,关心集体,具有团队精神,服务态度好,在群众中有一定的威信。

4、要求入党的团员,必须动机端正,目的明确;综合素质较高,积极参加单位的各项活动,在单位的学习、工作中表现突出,起模范带头作用,无违纪违规违法行为。

5、获得校级以上表彰的优秀团员,可优先向党组织推荐。

三、推优工作的基本程序

(一)团组织对经考察已基本具备发展条件的优秀团员,以团支部为单位,按照推优工作程序,有计划的向党组织推荐发展对象,一般每学期至少组织召开一次群众民主推优会,推荐比例一般应为团员总数的10-15%

(二)优秀团员推优入党必须严格遵守三推一定工作程序。团支部对申请入党的团员青年,在广泛听取党团内外有关群众意见的基础上提名推荐,组织召开入党积极分子群众推优会,团支部委员会介绍推荐对象的基本情况,团员本人具体介绍自己的思想、学习、生活及工作情况。团支部全体成员进行民主评议,大会以举手表决或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会议必须有半数以上应参加人员到会方能召开,得赞成票数超过应到会人数12的,方可作为入党积极分子预备

人选。得赞成票数超过应到会人数12的被推荐人较多时,可根据得票多少或召开支委会讨论确定入党积极分子预备人选。团支部委员会根据投票结果,初步确定推荐对象,并写出书面推荐意见。

(三)团支部在民主推荐的基础上进一步做好以下工作:

1、指定专人进行单独谈话,了解其思想、学习、工作表现。

2、建立入党积极分子名册。

3、不定期对推荐的入党积极分子进行考核,做好思想教育工作。

4、团支部召开支委会,根据各方面意见,全面衡量、讨论确定向党组织推荐发展对象,在单位内公示7天。

5、被推荐人详细填写《优秀团员青年入党推荐表》,团支部签署意见,然后报送所在党支部。凡未经民主推荐的不得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

(四)团支部在形成推荐意见和做出推荐决定时,必须经过委员会集体讨论和公示。如果暂时对推荐对象不能形成统一意见,不宜草率做出决定,应对推荐对象有针对性的继续开展培养工作,待确有明显进步后,再行讨论决定。

(五)推荐有效期限为两年,在有效期限内若出现违纪等不良行为,可予以取消。推荐对象离开原单位的,其《推荐表》应随同档案一起转到新单位的党、团组织。

(六)有审批权的基层党委要派员列席入党积极分子群众推优会,并在推荐结果和支部大会记录上签字,加强对推优工作的过程监督。

四、 推优对象的培养教育

(一)加强对团员的培养、教育,提高团员的思想政治素质,是推优工作的前提和基础,也是推优工作的主要目的。党、团组织担负着共同任务,必须共同负责,各司其职,做好对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和考察工作。通过教育,激发广大团员青年的政治热情,不断在团员中壮大入党申请人队伍。

(二)对于申请入党的团员,要组织他们认真学习马克思主义基本理论、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理论以及党的基本路线和基本知识,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使广大团员增强党的观念,端正入党动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坚定共产主义理想和信念,在各方面发挥模范作用。

(三)推优工作要从贯彻党的基本路线要求出发,立足培养教育,通过各种教育和锻炼手段,坚定团员正确的政治方向,提高团员思想政治素质,使推优工作做到保证质量,突出重点,有领导、有计划地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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