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审核依据:
1、根据《浙江科技学院学生学籍管理规定》中第十节有关毕结业的规定,依据2015级(建筑学根据15级,专升本根据17级)教学计划(降级学生也可参照入学当年的教学计划),对本学院毕业班学生的课程成绩进行全面审核。
2、根据教育部《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2014年修订)》(教体艺[2014]5号)文件精神第9条:普通高等学校学生毕业时,《标准》测试的成绩不到50分者按结业或肄业处理。根据我校体育部提供名单,未达标学生予以结业处理。(适用于2014年9月及以后入学学生。)
(二)审核方式:
1、学生自审(仅作为最终审核结果参考)。各班长督促指导班级学生根据专业培养计划(见附件1)将不能毕业的学生名单由班长汇总后发至学院教务办程老师邮箱107851963@qq.com,时间截止12月31日。汇总表(见附件2),格式如下: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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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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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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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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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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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通过程课
(除毕业设计、工程技术实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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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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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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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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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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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气及其自动化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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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大学物理B(3分);线性代数(2.5分);大学英语4下(2分);拓展差2分;复合差6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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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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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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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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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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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气及其自动化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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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线性代数A(2.5分); 大学物理B1(3分);高等数学A2(4分);复合差3分;创新学分差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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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终审。学院教务办将对照相应培养计划及学生自审结果进行逐一核对,形成最后毕业审核结论。
(三)时间截点:根据校历,2019届学生2019年6月19日毕业典礼,之前需完成数据处理、证书打印、照片张贴、盖章制作等各项工作,因此学院审核结果预计在明年5月底前上报教务处。各位毕业生注意毕业审核的时间结点,请务必清楚明白自己在大四下学期要重修的课程,并认真准备毕业设计。还没有拿到创新学分的学生请关注学校通知,参加各类考证。
不能在5月底之前通过所有课程的,将按通过时间,每周一次由学院教务办统一向校教务处提出申请,陆续发放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一般可以在一周以内拿到证书。所有下学期开课的课程,一般情况暑假前通过的都可以拿到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没有开课的课程或没有通过的课程,将在明年5-6月通过“换证考”报名,参加当年9月份的换证考试,所有课程通过后换发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咨询时间:工作日8:30-11:00; 13:30—16:00
电气学院教务办联系电话:85070270
毕业审核老师:程老师
学籍管理、创新学分审核老师:张老师
电气学院
2018年12月17日
附件:1、2015级普通本科生及2017级专业本培养计划.zip
2、各班毕业审核汇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