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中心:
根据学校教务处“关于2015-2016学年第二学期期中教学检查的通知”精神,本学期定于第9周、第10周(4月25日-5月8日)进行期中教学检查。期中教学检查是我校本科教学质量监控与保障体系的重要环节,为切实加强教风、学风建设,促进教学质量的提高,要求各系、中心对本学期开学以来的各项教学工作情况进行认真自查。现将本次期中教学检查的有关具体事项安排如下:
1.请各系、中心对照各专业培养计划和本学期各专业教学安排进程表,对各教学环节的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
2.日常教学秩序检查。各系、中心对本部门所开设课程做好全面的检查,着重检查课堂教学秩序、学生的到课情况、教学执行情况(包括教学日历、教案、教材、作业等),各系、中心要特别对教学执行情况进行自查。
(相关表格见附件2)
3.开展观摩教学和相互听课。请各系、中心组织做好观摩教学活动,做好干部听课和教师间相互听课,作为同行评教重要依据。(根据同行评教要求,另安排相关专家听课,具体名单见附件)期中教学检查期间,要求学院领导听课不少于2次,各系(教研室)主任、各班主任、辅导员等听课不少于4次。以切实掌握、了解教学情况和学风状况。期中教学检查结束后,请各系将本部门领导及教师听课情况统计汇总后报学院(相关表格见附件3和附件9,附件9可提供复印件)。
4.基层教学组织开展教学活动的情况。期中教学检查结束后,请各系、中心把基层教学组织活动情况统计汇总后上报学院(表格见附件4)。
5.毕业设计中期教学检查继续按学校2016年3月31日下发的《关于开展2016届毕业设计(论文)中期教学检查的通知》的通知执行。
6.青年教师助讲培养指导情况。期中教学检查结束后,请各相关系、中心将青年教师助讲培养指导情况统计汇总后上报学院(表格见附件5、8)。
7.请各系组织本系教师和学生座谈,认真听取与收集学生、教师对教学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相关表格见附件10,含照片,文字以宣传报道稿组织)学院层面的学生座谈会另行集中安排。
8. 请各系、中心在5月13日前将下列期中教学检查材料递交至学院教务办公室(C1-413):
(1)课堂教学(或实验开设)检查情况汇总表(附件2);(院、系、实验中心领导填写)
(2)期中听课情况统计表(附件3);(院、系领导、班主任和辅导员填写)
(3)基层教学组织活动情况汇总表(附件4):(系领导填写)
(4)青年教师助讲培养指导情况汇总表(附件5):(2016年青年教师助讲导师填写)
(5)中层干部授课情况汇总表(附件6)(院领导填写)
(6)期中教学检查自查表(教师用)(附件7);(所有任课教师填写)
(7)青年教师助讲培养指导情况登记表(教师用)(附件8)(2016年青年教师助讲导师填写)
(8)听课记录表(附件9);(所有教师填写,其中专家按“2015-2016学年第二学期期中教学检查同行专家听课安排”表进行听课,可交复印件)
(9)教师座谈会记录(含照片)(附件10)。(系领导填写)
自动化与电气工程学院
二Ο一六年四月一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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