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部、中心:
为巩固学校本科教学评建工作的成果,充分利用实验室的教学资源,鼓励和支持学生在课余时间积极参加开放实验教学、科研创新和科技竞赛活动,根据《浙江科技学院实验室开放管理办法》(浙科院政[2007]104号)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验室建设与管理的实际情况,经学校研究决定,实施2007-2008学年第二学期学校实验室开放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开放实验室申报
(一)全校具备实验室开放条件的建制实验室(实验分室)均可按程序申报开放实验室。已发文确认开放的实验室,经复审后仍符合开放条件的继续开放。
(二)各二级学院、部、中心(以下简称学院)根据实验室开放管理办法,结合本学院实验室实际情况,组织具备开放条件的建制实验室(实验分室)进行开放实验室申请工作(包括需复审的实验室),填写《浙江科技学院实验室开放申请表》(附件一),经所属学院讨论同意,报送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以下简称设备处)。
(三)设备处对全校开放实验室申请表进行汇总与审核,并对已发文确认的开放实验室进行复审,结合2008年度学校教学单位目标管理指标中对各学院提出的实验室开放相关要求,确定并公布2007-2008学年第二学期各学院开放实验室名单。
二、开放实验项目申报
(一)相关学院组织列入开放名单的实验室进行开放项目的申报工作,填写《浙江科技学院开放实验项目申报表》(附件二),经所属学院讨论同意,报送设备处。同时请各学院对2007-2008学年第一学期实施的开放实验项目进行认真总结,并重新确认,包括开放时间、地点、内容、经费、人员等的更改,填写申请表。
(二)设备处会同教务处进行开放实验项目审核,确定项目创新学分、经费额度等,发布立项通知,并在设备处、教务处网页上公布全校开放实验室与开放实验项目的相关信息。
(三)相关学院应在本学院网站上公告开放实验室概况、开放实验项目内容和要求、开放时间、地点等相关信息,同时,组织人员做好本学期开放实验的各项准备工作。
三、组织学生选做开放实验
(一)教务处会同设备处组织开展2007—2008学年第二学期学生选做开放实验项目与实验室开放的各项准备工作。
(二)学生可通过登陆学校网站首页《热点链接》中的“实验室开放网页”、“教务管理系统”及相关二级学院的网页,或进行实地了解或电话联系,了解学校实验室开放与开放实验项目的具体情况。有意参加开放实验的学生可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进行网上申报、填写《浙江科技学院学生选做开放实验项目申请表》(附件三)。
(三)教务处将学生申报的情况进行汇总与审核,并将审核意见反馈到各学院,各学院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开放实验项目的选做学生名单,并及时通知选做学生。
(四)各学院相关实验室根据学生选做情况做好开放实验项目的各项准备工作。
(五)参加开放实验的学生应按要求做好开放实验的准备工作,并按约定时间准时参加开放实验。
四、其他
(一)开放实验室在本学期第五周正式向学生开放,接待学生完成开放实验项目。
(二)实验室开放工作已经列入2008年度浙江科技学院教学单位目标管理指标,作为年度考核的依据之一。要求各学院的开放实验项目总数在原有基础上有所增加。
(三)鼓励广大教师结合科研项目,组织学生参与课题的研究活动,使实验室的开放工作落到实处,取得成效。
(四)实验室开放申请表、开放实验项目申报表一式三份请在2008年3月3日前,报送设备处。
(五)各种表格及实验室开放管理办法等资料可在学校实验室开放网:http://sbc.zust.edu.cn/syskfw/(学校主页热点链接)。
2007-2008学年第一学期的实验室开放工作,得到了广大师生和学校各方的认可和好评,希望各学院按要求认真落实实验室开放工作,保证开放实验项目质量,积极慎重,稳步推进实验室开放工作。
联系人:王德栋 政楼109办公室 联系电话:85070187
电子稿请发送到:wangdedong@zust.edu.cn
浙江科技学院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二○○八年二月二十五日